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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属于上年奖金,则应当先行进行补提;然后,汇缴结束之前发放并按照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可以依法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根据你的描述,对某条架空线路及电线上的避雷器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应该属于现代服务项下的专业技术服务,按照6%开票。对该线路的日常检修维护应该属于其他现代服务,税率也是6%。
如果您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那就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直接在本期冲销。
但是企业所得税方面,无论执行什么会计制度,既然多提,都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追溯调整(调减折旧,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是的,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核算。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借:成本费用(根据员工岗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如果你是有真实交易业务取得的发票,只需要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即可,不会有其他处罚。但如果是虚开发票,那么除了转出进项税额,还有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对于如果能提供合同或者协议,转账凭证,还有对方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证据,该笔支出还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一、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也就是说,发票开具,应依《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经查此表,并无“烘培食品”一项。因此,上述发票开具并不准确。另外,表中有“焙烤食品”项目,不知道您是不是这个?
房产税的缴纳不以是否有产权证作为依据,即使没有产权证也需要缴纳房产税。
有不同税收优惠的情况,企业可以选择适用,但不能叠加适用,所以你可以选择适用三免三减半政策或者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优惠政策。
根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职工工伤医药费支出应该由工伤保险支付,如果你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支付职工工伤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福利费列支。医院的收费票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我理解,只有持有的是挂牌公司的股票分红才可以享受分红优惠的政策,你公司2019年度已经退市,不属于挂牌公司,应该不能在适用该政策,但这个确实没有明确文件规定,最好和当地税务部门进行沟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一、(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由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情况。本表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若纳税人并非小型微利企业,自然不必填写。但若有其他项目,则应依法、据实填写。
另外,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乃是法人税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分公司原本不是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采取哪种核算方式,皆需要汇总至总公司一并计算企业所得税,自然一并适用总公司相关税收政策。即使分公司所在地是否需要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那也是以总公司作为计税主体一并计算,分公司只是缴纳一部分分摊税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