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您好,小编传话:将鼠标移到OFD格式电子发票的发票监制章上,点击右键,出现“验证”,点击即可。然后再将鼠标移到销售方信息上,点击右键,出现“验证”,点击即可。以上两种操作点击后都会出现大致比如“此签章(签名)有效,此文档没有被篡改”的字样。
您好,将鼠标移到电子章上,然后点击右键,会出现验证,点击验证就可以。
您好,小编传话:纳税信用等级税务机关会在次年的4月份向社会公布,比如,2020年的税务信用等级,会在2021年的4月份向社会进行公布,由于今年出了新政策,企业也可以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查询信用等级。
您好,小编传话:每一年企业都会被评定信用等级,评定后的本年信用级别如果想提高,只有在本年进行纳税修复。当然,如果后期表现好,第二年信用等级一定会提高的。
一、比如您原本有10000平方米土地,在这上面建设仓库,那么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还是是10000平方米。原本就应按此面积缴纳,建仓库并未增加土地面积,因此不会增加计税面积,但也不会减少。
二、既然新建仓库,则房产增加,自然需要增加房产税。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税计税基础不仅包含仓库建造入账成本,还包括相应土地成本。
根据“财税〔2010〕121号”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四)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五)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十一)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什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十五)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六)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十七)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这个问题,是“索取”这个词语迷惑了您(还有其他一些人)。您不需要从语文上理解“索取”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只需要看税法定义: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也就是说,定义如下: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这是一个整体术语,不要拆开)——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切忌单独琢磨“索取”这个动作。税法上没有这个。)
简单来讲,上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以下四者孰先:
1、收款(前提:应税销售行为发生;一个例外:租赁服务,预收款也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2、开票(前提:应税销售行为发生)
3、合同付(收)款日期(前提:应税销售行为发生)
4、应税销售行为完成。
注:许多人看税法,只看收款或者日期,忽略了“发生应税行为”这个大前提。
您好,如果是保本类理财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是非保本类理财收益暂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