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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明白您的问题,请再详细描述一下?什么税种?在哪里填列?应税工资,应发工资都指的是什么意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相关规定,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上述志愿者通常不会办理税务登记,按月或者按季定期到税务机关大厅或者网上提交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纳税申报,因而执行起征点为每次(日)不超过300-500元。
如上所述,“每人每次约1000左右”,确实需要提供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并非关键因素,关键在于是否真实发生:如果经营范围未包含,实际发生,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自可依法抵扣;即使经营范围早有,若本企业并未发生相关业务,则当然不得抵扣。
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金额、支付对象、境内还是境外、支付项目等,建议您将问题具体一下提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也就是说,上述两个项目只能进行一项依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股权转让涉及印花税,如果有所得还有企业所得税。
支付投资款涉及被投资公司的印花税,你作为投资方,在出资环节是没有税收的。
不可以,只有任职受雇员工才可以以工资表形式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是劳务公司提供劳务即使工资由你公司代发,依然需要劳务公司提供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如果未销售,冲销原暂估入账的分录,重新按照准确金额重新记账就可以。分录:借:存货-20 贷:应付账款-20 同时,借:存货 15 贷:应付帐卡款 15
如果已经销售并结转销售成本,需要对应冲减销售成本,并调整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5 贷:应付账款-5
这个问题可能有些异议,以下两个省级税务答疑可供参考:
(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2010年汇算清缴政策问答》:对于个人名头的电话费等支出,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问:企业为员工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是作为职工福利费还是并入工资总额?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未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因此其不能计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因此应作为与企业收入无关的支出,不予从税前扣除。
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如果未销售,冲销原暂估入账的分录,重新按照准确金额重新记账就可以。分录:借:存货-20 贷:应付账款-20 同时,借:存货 15 贷:应付帐卡款 15
如果已经销售并结转销售成本,需要对应冲减销售成本,并调整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5 贷:应付账款-5
你的意思是这张发票,你已经在2017年做纳税申报了是吗?如果已经申报且确实已经作废,业务没有发生,那么你可以开红票进行冲正,但需要按照当时核定征收的税收政策进行相应税收处理。
一、如果金额不大,且未跨年,对于期间(月度、季度)核算要求不高的话,一次确认收入也影响不大。
二、通常情形下,增值税是发生业务时计提。而您发生上述业务时,理论上不知道期末是否符合免税条件,所以还是应当先计提出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如果依法符合免税条件,则再转回收入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