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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可能缺乏直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对于“技术合同”印花税征收范围进一步给出解释。然而,这个文件也没有明确软施工图审查是不是属于技术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因此,您可持相关合同,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您的问题是管理会计的考题吗?如果是管理会计的考题,可以到管理会计师教育网进行模拟考试,里面会有解题的思路,如果具体的问题请详细描述以便老师解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一、发票开具应当据实,因此薪酬与差旅费一并开票并不恰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如果属于为您公司工作而发生差旅费,则放在第三方也不合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麻烦您补充一下,老板其他工资奖金是多少呢?
您好,根据税务总局2012年57号公告规定,跨省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也就是新疆公司为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缴、财政调库”的管理办法。也就是新疆公司统一计算包括新疆和北京分公司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根据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新疆和北京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两个公司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两家公司都要服从当地税务部门的管理。年度终了,新疆公司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新疆、北京当年已经就地分期预缴的税款后,多退少补。
另外,根据规定,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二税款计算方法:
①总机构分摊税款 =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②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 =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③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分摊比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
合并报表要根据合并报表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从税法的角度,不会规定企业合并报表的编制。严格来说,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投出一块营运资金由分公司来经营管理,分公司的业务等于总公司的会计业务。
您好,此种情况,按2018年28号公告规定,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但问题描述的情形,如果相应的利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个人认为,是不公平的。建议,如果不想纳税调整,应当将相应的合同、协议存档备查,以便税务机关检查时,解释、申辩。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麻烦您补充一下,上述“宗地”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金额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