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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您好,不知您提到的注册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信义?取得发票用于抵扣,必须有相应的、真实的购进,否则会被认定为接受虚开,有很大风险,建议仔细考虑一下贵司关于这个问题的规划。
装修是一项服务,无法对服务进行转售,装修不能单独作价转让,因为它要依托于你的房产,形成了房产的价值一部分。所以对于装修没法单独开票啊。
如果已经抵扣,应该用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如果只是进行了账务处理,还没认证抵扣,可以冲销原分录。
期货属于一项投资业务,如果产生亏算属于企业经营亏损,可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根据上述文件理解,如果满足第二条规定,也就是或者证明是独立交易,或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就不受到债资比限制,可以全部扣除。根据您的描述。我理解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使超过了债资比,也应可以全部扣除。
您好,企业所得税,返还30万元购房款,确认收入时,同时应计提相应的30万元费用,但这30万元由于未发生,因此,在当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后续实际支付时,可在支付当期扣除,但是,可能当期开发产品已经销售完毕,没有收入,从而形成亏损,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该亏损一般不会得到弥补,这会造成企业所得税“多交”,对企业不利。
增值税:由于发票上没有注明30万元折扣金额,因此,返还的30万元并不能冲减销售额,从而导致增值税“多交”。
不知道当初这样规划的目的是什么?不如一开始直接按70万元签订合同、销售房屋。
麻烦您具体说一下上述“化验用药品”用于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