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也就是说,上述优惠政策乃是小规模纳税人的“3%征收率”项目;一般纳税人不适用,5%征收率项目也不适用。
一、关键在于关联性。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与取得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支出。如上所述,如果“信息咨询”与取得“技术服务”收入直接相关,当然可以确认为其成本。
二、至于“费用”,比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则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但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关系的支出。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你在每月预提计入成本费用更能准确反映业务实质!报表也更有准确性。
您好,可以。该模式主要对外贸企业而言,外贸企业进口商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缴款书,再出口时用缴款书申请退税。
对于用缴款书申请退税时,目前有两种处理方法:
1、取得缴款书后,通过国税的进口增值税缴款书采集系统采集缴款书信息上传比对,比对通过后进行退税申报。
2、取得缴款书后,不进行比对,而是通过退税系统填写《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表》给主管税局让其找海关查询缴款书信息并导入审核系统(这种方法是针对有一些地区,企业采集缴款书信息比对通过后,退税审核系统就收不到该缴款书信息了)。
具体采用上面种2方法,需要跟各地的税局落实,不能一概而论。
该车辆报废时,如果取得销售收入,需要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虽然你在购买时没有抵扣,但属于你主动放弃抵抗,报废销售时不能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税率13%。
如果检测只是作为是否可以销售的条件,那么说明该产品已经完成了生产过程,如检测不合格,不能实现销售,需要转回重新加工或者报废,那么在完工时应该确认产成品,而不需要等到检测合格后。
如果检测是能否成为产成品必要的一个步骤,那么必须等待检测合格以后才能转为产成品。
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判断。
您好,一、增值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该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转移,且投资企业获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是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十条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五、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三、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予征税。由于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因此,以房地产投资入股,按规定应由接受房地产投资的被投资方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缴纳契税。
四、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投资双方均要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五、企业所得税:
《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印发)第七条 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一、……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上述补贴,若按照“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发放,则可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