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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必纠结此事。
即使作为租赁,租金本身也是您的一项费用。
即使作为费用,如果超过12个月,也理应分期摊销。
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在于称呼如何,关键在于期间。打个比方,即使购买了一项固定资产,也是分期计提折旧;而如果长期租赁,则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这方面核算上,其实没有本质区别。
您好,可参考:《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资源税税率的通知》(辽财税[2016]430号)
三、税收优惠
(一)对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目前充填开采涉及的矿种主要为金矿、铜矿、铅锌矿、铁矿、磷矿等。
(二)对大、中型开采企业所属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您好,应按贷款服务,适用税率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也就是说,是否作为不征税收入,取决于是否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
这个是按照比例减除。
打个比方,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商品房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您销售了6000平方米,那应纳土地使用税面积就减去5000平方米。
您好!以下回复供参考:
(一)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一般情形下,如有约定具体地点,则在货物运抵该地点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如没有约定或不明确,则在交付给运输方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由于运费是上述货物之于甲方实现其资产功能的必要支出,取得存货的成本可以加上在途运费后计算得出。
不可以,即使劳务相抵,也算两项行为,一是材料购入,一是提供劳务,材料购入必须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需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是劳务清包,那么就应该不包含材料的价款,只能开120万票据。如果是包工包料就包含材料价款,即使材料是甲指定也没问题。而且材料必须是取得材料商开具的发票给你。你就可以开200万的票据。
个体户是否属于小微企业需要根据其各项指标来判断,小微企业是一个统称,你想问的是是否享受月销售额10万,季度30万的免税政策,就是想问问个体户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吧,因为这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如果个体户联系12月收入不超过500万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该政策。5000-20000万是起征点的概念,是在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不超过30万免税是一个优惠政策,是有时效性的,不冲突的,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税的政策
你这样抵货款是不可以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是两个主题,如果抵顶公司债权必须把房产过户到公司名下。
更名至法人名下发生的费用更不能在企业扣除
建议你们变通一下,通过资金走一个过程,即假设法人买房,支付房款,对方取得房款在归还你公司,达到抵账的目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 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人社部发〔2020〕8 号
(六)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在 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 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延长假期的通知后,为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多地政府下发了相关通知,延迟企业复工,相关特殊职业除外,复工时间多为不早于2月9日。而延迟复工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综合多地通知而言,多数城市并未有明文规定,仅个别城市提及。比如,上海人社局副局长费予清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 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