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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上皆为公允价值,则差额确认损益即可。
借:长期股权投资——某A公司 5178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某B公司 3700万
营业外收入1478万
我不知道您所说“也开不了工程发票”是什么意思。
一、只要实际发生业务,理应开具发票。
二、即使因为未履行税收义务而被限制开票功能,那也不是“实际发生业务而不开发票”的理由,而应当通过“履行税收义务”解除限制、如实开票。
无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这是存在一定涉税风险的。
既然“独立缴纳各项税费”,则总分公司各自为独立纳税人。那么,“分公司经营风力发电……每月分公司给电网开具电费结算发票”,则基于“三流一致”要求,理应由分公司收款,而不能“电费收入打入总公司”。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中间行是中国的银行吧?这种情况下是必须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的,因为中间行是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且提供了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其必然缴纳增值税,您这一方就必须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一、肯定需要发票;
二、发票应当据实开具。简单来讲,买什么开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购入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可以。
如果直接给予折扣,可以按照折扣后金额开具。也可以原价开具,同时体现折扣(负数)金额。电子发票开票系统有此功能,可以开具。
不需要,税务软件年费签署合同或者协议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举的项目,所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印花税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第四条: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您好,这个pbi软件操作问题请入群和老师直接群内沟通。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核算范围主要包括: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如: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公积金、差旅费等等;
2、企业登记、工证的费用。如:工商登记费用、验资费用、评估费用、税务登记费用等;
3、筹资的费用。如:筹集资金发生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的培训费。如筹建期间员工外出学习的费用,或者专家到单位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费用等;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的费用。如: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印花税、车船税、通行费等等。
实务中,要注意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全部纳入开办费的范畴。其中不能计入开办费的支出主要包括:
1、取得资产发生的费用。如: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职工薪酬;
2、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3、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能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4、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
1、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筹建期结束,一次性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筹建期所发生费用的账务处理您参考: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这个图片,您再重发一下吧,看不清楚。
个人理解,应收反映的是您企业销售的情况,应付反映企业的采购情况,分开核算比较清晰。但如果应收应付可以互抵,建议年末的时候可以将两个账户互抵,按互抵后的金额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这样更能反映对这个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当然报表也可以不互抵合并,各自在应收应付报表项目列示也是可以的。
即使互抵,我理解也无需出具抵账协议,因为只有你们双方,不涉及第三方抵账问题,只有财务核算清楚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