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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28号公告
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只有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费用刚才可以采用分割单形式税前扣除,你所说情况并不是租用给地产公司用房,只是在地产公司的场地进行建设,如果支付电费给房地产公司,需要房产公司开具销售电的发票,你才可以税前扣除。
您好,如果是境内投资公司投资海外公司,长期投资损失,应该视为财产损失,准备好被查资料,汇算清缴时允许被税前扣除。
企业股权投资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⑴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
⑵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
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文件;
⑷政府有关部门对被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决定文件;
⑸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
⑹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材料;
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权益)性损失的书面申明;
⑻会计核算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二条、第四条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也就是说,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乃是法定义务。当然,若代开发票时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实缴部分可以减除。
实现利润1000万,如果按公司章程提10%公积金,那么未分配利润就剩余900万,这时如果不向国外股东进行分配直接转增资本,是按代缴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增资金额,所以应该是900万扣除10%所得税以后的金额,增资金额为810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上述投资分红,应当分配于每名合伙人(不是分钱才纳税,是取得所得即进行金额之分配,是拆分开的意思),各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如果上述业务已经发生,则并非“暂估”,而去年原本就应确认收入、成本。去年分录已做,不必调整。
二、至于“今年才开发票”,原本就是纠错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一下您那儿的扣除标准。若无扣除标准,或者扣除标准以上部分,则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如您所述情形“要破产而不能开票”,其实部分错误也在您公司一方。既然“设备我公司使用并计提折旧”,则设备交接时,理应同时索取发票;您公司原本应将发票作为设备组成部分一并交接验收。而不是等到对方“要破产了”才说“不能给我公司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发票开具时点有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一节: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二、至于账务处理,应当据实进行。只是没有发票无法进行税前扣除。
如果是在5月31日前取得,贴在原会计分录后边作为附件就可以 ,无需进行其他处理。
如果是在5月31日后取得,会计处理无需调整。税务处理应该先进行更正申报,调整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补交税款,待取得发票后再次到税务机关进行补充专项申报,调减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年度应缴税款。
一、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主要看是否延长原本设计使用寿命、是否增加新的用途、使用效果是否实质提高等因素。这方面并非主要看修理费用金额。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二、既然无偿租赁,应当与房屋产权方沟通一下使用期限,据以分摊资本化费用。
购买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若公司乃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抵扣条件并认证通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构筑物——院内道路
贷:在建工程
一、如果销售方乃是一般纳税人,且依法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增值税税率13%。
二、如果销售方乃是小规模纳税人:
(一)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1、湖北省,免征增值税;票面税率栏注明“免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除湖北省外,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其他时间,或者销售方选择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则增值税征收率3%。
三、如果销售方乃是一般纳税人,且依法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销售自产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及《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