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您好!以下回复供参考:
1. 代扣代缴问题:如境外企业(非居民企业)介绍活动完全发生在境外(所介绍客户均为境外客户,在国内亦无办事处或公司,该企业也没有派人到国内进行沟通),从企业所得税征税原则来说(《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上述代理劳务的发生地完全在境外,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无需代扣;增值税方面目前存在一定争议,由于支付方为境内贵公司,而且业务牵涉到国内的货物,因此大部分税务机关要求上述支付佣金行为代扣代缴增值税及相应的城建税附加。
2. 根据以下原则,贵企业需作为扣缴义务人替其支付代扣代缴增值税;如单笔付汇如超过5万美元,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试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8号),需持与境外企业签订的相关经纪代理合同复印件到辖内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填报《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至于是否是三方合同没有要求。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九、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捐赠票据;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新政策疫情期间通过政府或公益性社会组织向武汉捐款 是可以全额扣除的,这个全额扣除的意思,就是不受应纳税所得额30%比例限制
发票专用章的主要用途就是加盖在发票上,盖在其他地方没有证明效力,而且不知您说的对账单是什么对账单,在对账单加盖发票章作用什么呢?建议您加盖时最好也应该核实一下对账单的正确性
如果保险公司给与折扣或者折让,应该开票同时在填开发票时与销售服务金额开在一张发票上,以负数列示,这样合计金额就应是折扣后的金额。
但按您的描述,保险公司应该是未通过对公账户给你公司折让,所以也没有对应开折让发票,只是按原价开票,这时,我个人理解按您说的第一种方式更好一些,类似于公司有差旅报销制度,如超标准,是按标准部分报销和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
经营范围主要是根据工商注册部门核准项目填写,一般您说的日用百货、清洁用品、卫生用品差异不大,而且从税法角度,即使经营范围没有该项内容,如果发生该行为,只要选择正确税率和税目开票即可,不要求经营范围一定包含该业务。销售这些商品税率为13%,不是9%
目前没有大宗交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按照购销合同金额缴纳印花税,合同约定了不含税金额就按不含税金额缴纳,如果合同中只有一个含税金额,只能按含税金额计算缴纳,因此建议合同中约定不含税价格。
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规定,如果属于应该确认为1月的收入,那么就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不是根据发票开具日期来判定能否享受免税政策,而是根据你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判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 28号公告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如果个人提供劳务超过了增值税起征点(一般按次300-500),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
退休人员退休费是无需缴纳个税的,但退休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正常缴税,同时要看你公司和该退休人员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任职受雇关系,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税,如果是劳务关系,需要对方提供发票并按照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