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您好,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增值税方面,如果分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并且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应当是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对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缴纳,税局规定“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无论是否独立核算,三个分公司年终都应当合并到总公司一起清算,但如果分公司或总公司亏损的情况下,盈利亏损可以相互抵销,从而整体税负下降。或者说总、分公司因地域不同而税率不同,可以把业务往低税率公司倾斜,这样也可以降低税负。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也就是说,分包方适用什么征收率,与您公司没有关系;您公司是减除分包款后,按照本公司适用征收率(3%)来计税。
如果您是《企业会计准则》
借:其他应收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您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其他应收款
贷:管理费用
您好,出口视同销售情形: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出口退税率为零、征税率不为零的货物。外贸企业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2)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征税率为零即纳税人为免税购进的货物,该类货物出口免税;第二种征税率不为零,该类货物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需要视同内销的货物。
退税期限已取消。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第七条第(一)项第6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及第九条第(二)项第2点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七条规定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本通知第七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七、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
九、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其他规定
(二)若干征、退(免)税规定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免税政策的,除特殊区域内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劳务外,如果未按规定申报免税,应视同内销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税公告2013 12号)第三条: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按《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办理免税申报手续时,应将以下凭证按《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载明的申报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
1.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出口退税联的,可提供其他联次代替);
2. 出口发票;
3. 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4. 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5. 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暂不提供上述第2、4项凭证。您好,【电商运营流程和工作流程】 一、检查 1、促销特价、店铺活动、活动时间、推广费、库存、主次爆款是否正常; 2、活动时间和促销内容与店铺图片是否一致; 3、库存:各主次爆款库存是否充足,其他款量少的直接改实际库存,如果低于预警量跟采购确认是否已经下单完成; 4、店铺首页、详情页、分类、店招、链接等是否正常; 5、店铺后台:是否有投诉、举报、违规、扣分等严重现象,并做出反应; 6、检查有没有漏发、缺货等引起的未发货订单,如果有第一时间问清情况并做出反应; 7、查看店铺DSR综合评分以及售后综合指标较前日情况涨跌情况。 二、数据 1、采集 (1)店铺流量结构、转化率、销售额、跳失率、访问深度等; (2)转化率:店铺转化率+主次爆款的转化率是否平稳,如有大的变化立即分析原因并改进; (3)推广数据:直通车、钻展淘宝客以及活动短信营销等推广数据搜集,效果跟踪,争取一次比一次做得好; (4)行业竞争对手数据收集,把控行业以及市场节奏必须做得一项工作。 2、分析应对 (1)流量结构:店铺自身诊断以及调整反向参考。①排名因素:1⃣️销量排名;2⃣️人气排名:转化率、收藏关注、加购、访问深度、跳失率、复购率、销量权重、DSR动态指标、售后综合服务指标;②回头客;③官方活动:查明细流量来源;④自主访问:推测来源;⑤站外其他:追踪来源;⑥付费流量;⑦类目流量;⑧PC/无线占比;⑨其他:品牌街、淘宝足迹、淘宝客、淘好货。 (2)转化率低:①客观因素:周六日以及节假日、淘宝官方活动、天气原因,淡旺季原因;②竞争对手:销量、价格、位置、推广力度、对手促销/竞争力强的利益点;③自身原因:中差评、自然搜索流量下降、客服询单转化率低。 (3)推广数据:①短信营销:跟踪短信效果、客户分组转化数据、短信内容对转化的影响、短信利益点转化的影响;②直通车:点击率、转化率、平均点击单价、关键词出价、关键词排名、计划权重、创意效果;③钻展:ROI、平均点击单价、钻展位置选择、创意点击率、预算与通透的平衡、实时调价;④淘宝客:佣金比例设定、计划创建、利润核算、如何引流、主动出击。 (4)竞争对手:①销量:为何销量猛增;②价格:有目的的降价还是参加活动;③推广力度:疯狂钻展直通车等;④是否操作销量;⑤活动:是否做活动。 三、推广调整 1、日常卖点素材收集、凝固; 2、日常创意收集; 3、配合节日; 4、配合重大事件,跟进炒作; 5、实时调整,补充数据:①补流量;②补单子;③补点击;④实时调价;⑤实时调整计划; 6、观察日、周、月、季度、年的市场数据,调整推广计划。 四、售后 1、在尽量降低公司损失前提下,满足客户,使纠结客户变为忠诚客户; 2、售后综合服务指标,以降低公司损失为标准; 3、因个人问题造成漏发、错发、投诉、扣分的应对处理; 4、售后处理得当,表现优秀者月奖金1000+,视公司效果而定。 五、活动 1、活动报名:①原则:大大小小活动全部都报;②产品利润核算,若相当困难可以不报;③报名完成主要做记录;④定期跟踪报名是否通过,若不过,关注行业其他商家并做初步分析;⑤跟小二沟通好,群里尽量活跃。 2、活动效果预测; 3、库存备货; 4、活动通知; 5、设计页面; 6、推广准备; 7、活动总结。 六、CRM管理 1、互动:微信、群等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开展老客户互动; 2、创意礼品定期更换增加粘性; 3、短信关怀、营销,不要拿客户当初恋; 4、活动:生日礼品、晒单免单、秒杀等。 七、设计沟通 1、运营把思路精准传达给美工和文案; 2、美工好的设计案例和思路、文章等分享给运营、文案; 3、文案有好的想法同上; 4、三者须熟知产品,市场形势,消费者特征,需求等,如此才有可能打造为店铺量身定制的品牌概念; 5、大型活动,节日以自主活动需提前报备、策划、制作; 6、日常的创意图片收集包括活动页面、活动、推广、海报、卖点等。 八、客服主管 1、客服团队询单转化数据; 2、收集近期客户咨询最多的问题; 3、检查,监督,总结效果,给客服的要求是否做到?①收藏宝贝,关注店铺;②提醒客户加SVIP、微信、QQ群;③提醒客户加入我们自主策划的活动,比如免单、秒杀等; 4、规避因客服回复不当态度不好等原因引起的中差评、投诉、举报、纠纷等问题; 5、传达:互动内容、价格、赠品以及页面调整等,需第一时间通知到客户主管,并传达至客服; 6、老顾客维护由客服主管分配到每个客服手里分管,并定期评测; 7、处理客服主管解决不了的问题。
即使是三家公司均为老板注册的,也要分清是否是本公司业务,不属于本公司业务不得开具发票,否则轻则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发票用量不能满足实际业务需要,可按规定申请发票增量。员工与哪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按规定计算工资并同时办理社保。如果在另两家公司发放工资,不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委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可通过其他往来账户结算。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税务登记表》内容包括投资方名称。因此,上述股权变更,应当依法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一)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91)国税发155号文件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此,股权转让环节的印花税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协议上标注的转让金额,税率万分之五,由转让双方各自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二、跨区地址变更,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化,需要进行税务变更手续;具体情况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1、可以单独建账,分公司只是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作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的。
2、对于一年只有一笔业务的分公司,您不用单独建账,总公司处理就可以了。
3、您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进行预缴,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缴纳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总公司对应的概念是总机构、汇总纳税企业;分公司对应的概念是二级分支机构。对于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管理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总分机构一并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就地预缴,是指总分机构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对于没有跨地区(也就是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税务机关参照上述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所以全部在本省范围内的,要关注当地的政策规定。
您说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吧?(法人,即法律意义上的“人”,并非自然人,而是抽象概念,比如公司)另外,到底公司欠A的钱,还是A欠公司的钱?
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是独立增值税纳税人?
您好,商务部2013年发布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关于融资租赁业务的法规,都是在说如何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没有明文禁止其他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开展的业务,应该允许企业自主开展。因此个人认为,一般企业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如果涉及金融行业的,是需要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和监督的。对于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的企业,如果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属于有效合同。
您好,您单位的租赁设备是这家企业专门指定的,如果不是通用设备,其他企业无法使用,本次租赁业务是符合融资租赁确认条件的。另外虽然说设备的使用寿命尚未确定,但国家对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对于机器设备一般是10年,7年时间已经占用了其使用寿命的大部分。所以根据准则规定,应当确认为融资租赁。
如果这套设备除了这家医疗企业之外,您单位还可以租赁给其他企业,并且租赁期限是短租,比如对方只租了一年,合同也是一年一签的话,可以确认为经营租赁。
依据:会计准则第21号36条规定,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三)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四)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