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请您补充一下,对方收了您的钱,为您提供什么服务呢?在哪儿、以何方式提供?
不包含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
残保金计算公式为:
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中,“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为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
明确列出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包括:(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满足上述情形,确认的坏账可以税前扣除。
需要缴纳。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三、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自然人出租住房签订的合同,双方均免印花税。如果是公司出租房产,双方均不免印花税。
进口设备的价款、关税、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及达到预计可以使用状态前的支出都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如果协议抵账的时候直接办理产权到股东名下,可以理解为已经偿还了公司欠款,但是以房产形式给到股东,那就相当于股东成为了公司的债务人,账面应体现应收账款-股东,产权办理时只需要股东个人缴纳契税,因为没有过户给公司,公司再过户给股东,不需要缴纳两道契税。
股东抵押贷款给公司,可以理解为是偿还对公司债务,公司减少应收款处理,个人如果是有偿借款给公司,需要计算利息的增值税和个税,如果未收取利息,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个税。
上述公式完全正确。
关于汇率,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如上所述,既然“不符合高新”,则不符合上述政策适用条件;而若已适用,理当补税。
“重复交易”是何意思?问题中仅提及“用车位抵债”,没有提到其他交易呀。
您可以搜索一下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在其附件中《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关于最新报表模板,也可在财政部网站查阅一下。答疑区无法上传文档,您自己按照上面提示搜索一下吧。
可以并且应当如此。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消费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