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您好,问题提到的情形属于贵司雇佣农民工,支付给农民工工资计入施工成本中的人工费,计提时,贷计“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发放时,甲方直接发放给工人部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应收账款”。
您好,要区分贵司与农民工的关系,构成劳动关系的,按工资列支并在税前扣除,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构成劳务关系的,按劳务报酬支付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凭个人代开的劳务发票入账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如果是包工头以个体工商户开票,则表明,是贵司将部分建筑劳务分包给该个体工商户,支付该工程款无须代扣农民工个税。
小部分清洁的小工,建议可按非全日制用工,以工资形式列支关在税前扣除,支付时,按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构成劳动关系的,签订劳动合同,构成劳务关系的,即将某个活包给某个单位或个人,此种情况下,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二者权利义务完全不同。
您好,商品所有权发生改变时,确认收入,按40万元确认收入、开具发票,后续未发生违约,在40万基础上优惠10万属于销售折让,开具红字发票,冲减收入和销项税额。
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即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强调“单位价值标准”,因为统一的单位价值标准不适用于所有企业。所以企业可以运用职业判断,适当考虑单位价值标准,以便将费用与固定资产区分开来。
这个问题原本并不存在。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乃是法人税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分公司原本不是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采取哪种核算方式,皆需要汇总至总公司一并计算企业所得税,自然一并适用总公司相关税收政策。即使分公司所在地是否需要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那也是以总公司作为计税主体一并计算,分公司只是缴纳一部分分摊税额而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如您所述,几年之后,如果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当然可以选择适用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一、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因此,研发人员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不可以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