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其实,“推广服务费”并非标准税法术语,而应称为“广告服务”。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当然,也有可能属于“会议展览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您可以据实确定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19年修订):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第1-13行参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写。本部分未设“研发费用”“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对于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纳税人(基础信息表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利润表》中归集的“研发费用”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19行“十九、研究费用”的管理费用相应列次填报;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则无需填报,同时第10行“二、营业利润”不执行“第10行=第1-2-3-4-5-6-7+8+9行”的表内关系,按照《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直接填报。
也就是说,这个“其他收益”不填,但是“利润总额”是包含的;表中勾稽关系取消。
更正以前年度账务处理是正确的。因为这不是单纯纳税调整的问题,会计核算上招待费也不能计入到在建工程。所以应进行账务调整,同时进行纳税更正申报才是正确的做法。
1、注册地址相同,目前工商登记如果没有限制,税务是不管的,但同一地址税务系统是观察到的,也会对4甲公司做关联,如果以后有什么业务,容易被监控到。
2、注册资金500万,如果没有实缴,实收资本确实应该是0,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已经按章程规定,达到实际出资时限,应该进行出资并进行相应增加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您是因为什么事情而需要作废呢?
为了解决三方账务,你可以与B公司补充签订一个借款协议,并明确替你方进行预付。这样,你可以收到10万发票,支付9万给供应商,然后再对B公司还款1万。或者你直接支付供应商10万与发票保持一致,然后供应商再将1万退给B 公司。这两种做法比你说的做法要好一些,因为你没有实际销售货物给B 直接开票不合适,而且,财务上应收应付对冲还不是同一家单位,也不合适。
这个没有那种方法好的问题,首先需要根据该经理对各自公司的贡献,来权衡由谁来支付更合理。对于各公司需要考虑收入以及成本构成,看那个公司发放整体所得税更低。对于个人无论在哪个公司取得收入都需要并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在哪里发都不影响。
1、相关证件没有办下来,那么开办费可以由母公司垫付,但是开票的抬头应该是未来成立的子公司的名字,如果名字尚未确定,建议暂时先不开票,等名称确定以后在补开发票。另外北京税务局对于类似情况,有明确规定,可以开具投资方的名头。——考虑到新企业在筹建期间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其发生的筹建费用由出资方或筹备组垫付,税前扣除凭证抬头为出资方或筹备组符合经营常规,因此在确认筹建支出真实且与筹备的新企业相关的情况下,可凭抬头为出资方或筹备组的扣除凭证在新企业税前扣除。所以请详细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是如何执行的。会计核算你写的是正确的。
2、如果转为投资,就是债转股,被投资企业从其他应付款转为实收资本,投资企业从其他应收款转为长期投资。第一步分录和上一问相同,第二步就是其他应付款结转实收资本,其他应收款转长期投资,不要按照你所做分录,要经过第一步骤再转,更能体现债转股的实质。
3、至于作为挂账在归还,还是转为投资,这个没有什么差异。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只不过是资金流转的问题。转股就不用再周转资金了,借款是先借款,再归还而已。
不太了解您指的影响是哪方面?贷款是企业自主行为,贷款时,银行或者贷款方会考察你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是否有抵押物,如果已经有贷款,可能资产负债率就会高一些,但贷款方如果认可,并且认为抵押物重组,愿意贷款给你,也是没有问题的。
此属于直接减免,符合上述规定直接不必计提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在相关答疑中明确: 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