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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汇算清缴时加入的,那么在汇算时确实已经按扣除后金额进行计算,但不是企业在预扣预缴环节进行扣除的,所以企业的扣除表中应该不能显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你是否属于先进制造业,如果满足,没有连续六个月有增量留抵以及第六个月大于50万的条件限制。另外你公司是否属于2020年税务总局8号公告所说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如果是,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也没有上述限制。否则,就必须满足条件才可以退税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也就是说,您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但同时需要符合“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这是个前提,很多人忽略了),那么就可以免予办理汇算清缴。
你的销售属于销售货物,按照13%开票。
处理箱子,需要支付费用,看支付的费用属于什么性质,如果是服务费用,需要给你开具6%的服务费发票。
只要领导审批同意,当然可以报销;但是若无发票无法税前扣除。
当然,只要明年汇缴结束之前(想必那时疫情影响早已消除)取得发票,也不影响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您好,按照我国现有社保法的规定,每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缴纳一份社保。按规定,贵司无须再为该员工缴纳社保。但统筹部分,有的地方规定,要按“双基数”处理,即按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单位统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于已经在别的地方缴纳社保,因此无须再缴纳。有的地方要宽松一些,比如河南有规定,如果在别的地方已经缴纳社保,则计算单位缴费时,要把该员工的工资从里面剔除出来,这样的处理,对企业显然更有利。
您好,干租模式应按动产租赁申报缴纳增值税。设备进出场地及安装拆卸费用应作为租赁的价外费用一并计税,适用13%的税率。
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六)现代服务。
5.租赁服务。
(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您好,贵司该业务应属于其他现代服务,不应属于餐饮服务,也不是劳务派遣,只是一种服务外包,建议按如下商品服务编码计税和开票。商品服务编码到五级,如果已经超过范围,则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开票范围,具体的劳务,只要在范围内就可以开具发票。除非劳务不是一类,超过了已经有的开票范围。
对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在2019年7月19日有明确答复: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2万元时,为减轻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负担,部局两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3万元后,部局两家又发文明确,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此项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并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后,部局两家也未再相应提高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因此,目前仅有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仍继续有效。
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这只是“拐了个弯”而已,实质上还是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公司
贷:实收资本——集团公司
“其他应付款——集团公司”借贷相对冲 ,上述二分录合并起来: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集团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如上所述,这就是标准股东出资分录,股东资金也确实归入公司账户,当然可以作为出资处理。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