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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一般纳税人目前开发票建筑服务费,税率是9%
您好,您是电动车充电还是汽车充电还是别的呢?具体您看一下《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表,有非常详细的分类。
您好,您是说被投资单位注销您如何会计处理是吗?被投资单位注销的时候都要清算,给您的投资进行了清算了吗?清算多少?有没有相应的股东清算资料和说明?
如果没有,则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您好,高管需缴个税,临时工您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需要申报个税,但是否代扣代缴您可以视具体情况看。是否申报不影响您将支付金额记入成本。
您好,一般银行常见的利息计算方式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所谓等额本息,就是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月供是相同的,贷款机构将借款人的贷款本金和贷款总利息相加,然后平摊到了每一个还款月。而等额本金就是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欠款本金是相同的,当每月还款利息会逐月减少,所以每月月供也会逐月减少。
假如用户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4.35%,分别采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产生的贷款利息如下:
1、等额本息:根据公式=P*{R*(1+R)^/{(1+R)^-1}
(P:贷款本金,R:月利率N:还款期数)可以算出,借款人每月需要偿还的月供为8530.99元,其中首月偿还的贷款利息为100000*4.35%÷12=362.5元,首月需要偿还的本金为8530.99-362.5=8168.49元,第二月需要偿还的利息为(100000-8168.49)*4.35%÷12=332.89元,第二月偿还的本金为8530.99-332.89=8198.1元,以此类推,借款人每月月供中偿还的本金越来越多,利息越来越少。选择等额本息产生的总利息为2371.88元。
2、等额本金:等额本金每月还款本金都相同,每月还款本金为100000÷12=8333.33元,首月还款利息100000*4.35%÷12=362.5元,第二月还款利息(100000-8333.33)*4.35%÷12=332.29元,依次类推,每月还款总额会逐月减少,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产生的总的贷款利息费用为2356.25元。
您好,理解有误。贵司收到扶持奖金的当年,符合免税收入条件的,可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作为免税收入申报。同时,用该奖金购买指定用途的固定资产,则固定资产对应的折旧不得扣除,每年计提的折旧需要纳税调增。取得政策补助资金,五年内未发生支出部分才需要计入取得该资金的第六年应税收入总额。
依据:
Ø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您好,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按经营所得申报纳税。具体的计税应当按《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公布)来计算申报。适用税率是5-35%。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企业规模较小,一般情况下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的方式有定期定额、定率征收、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一般情况下是核定征收,即按行业确定应税所得率,再根据开票金额算是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用该应纳税所得额去套经营所得税率表计算应当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依据:
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第九条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您好,实物在哪里账就应该在哪里,谁使用折旧摊销就应该在谁那里,这是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