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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A和B公司已经完成了设备的交付,则设备归B公司所有。
2、A司确定破产后,破产清算完毕前,一般会涉及破产资产的转让,这时候破产企业一般存在开具发票的需求。税法也没有禁止他们开具发票。但是税务机关害怕发票开具后,税款无法收回,一般不提供发票。因此破产企业想开具发票就要想办法打消税务机关的疑虑。例如根据发票开具的额度先预缴税款。
3、(1)可以。
(2)可以
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第三条。
根据上述规定,房产报废立即拆除属于实物状态发生变化应终止房产税缴纳,而其他几种情况都未发生实物或权利变化,需要缴纳房产税。
其实,就是一方把某项资产卖给另一方,这个过程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就是正常销售固定资产,计算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这些;至于对价,取得现金、银行存款与取得某项实物(即所谓“互相划转”,取得另一资产),其实一样。
会计处理也是一样,就是正常销售,取得对方提供的资产作为销售对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如果集体土地属于耕地,且被占用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但我理解应该是出资方缴纳而不是被投资企业缴纳。
第十条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这个还要结合你的合同来判断,如果您只是代收代付,如果是真正提供服务一方向客户来开具发票,您只针对2000元开具中介服务的发票,那么您就是按2000元来确认收入。
您这个属于直接捐赠,不能税前扣除。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捐赠税前扣除分三种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或公益组织的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范围内限额扣除
二是类似目标脱贫地区扶贫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三是非公益性直接捐赠不可以税前扣除
从民法的角度看,上述三方只要是基于平等自愿原则达成上述协议,就符合规定不涉及违规。具体是否违法,还要看合同的具体条款。您给我提供的只是大略的合同内容,从民法的基本原择看这么操作是没有问题的。
看你支付薪酬是以什么名义,如果是作为经理支付的薪酬属于任职受雇原因,就是属于工资薪酬,做工资表就可以不需要发票,如果支付的是董事监事等职位报酬就是劳务报酬,需要提供发票。
除了契税计入土地或者房产价值,其他税种都是计入损益科目的,所以其他税种直接体现在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科目或者所得税科目,契税计入资产价值,未来也会通过计提折旧方式进入利润表的成本费用类项目。因此应该说都会对利润表产生影响。
一、外汇掉期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
(1)在购入时取得银行出具的掉期交易确认书,掉期合约公允价值为零,不做会计处理;
(2)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分别将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
(3)对于已交割产品的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未交割产品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外汇远期合约的会计处理
(1)公司与银行订立交易合约时无需会计处理,仅需在备查簿上作登记;
(2)各期末,对尚未到期的合约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确认损益,会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交割日,采用交割日汇率与约定汇率之差计算结汇收益,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本位币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
银行存款-原币
可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您好,
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支出确属已经发生,是首要原则。
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来源、形式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效性是指凭证能充分反映企业发生的支出符合税法规定。
企业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发生的赔款和违约金等支出,以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质量赔款协议、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事故鉴定)相关合同、法院文书以及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客户直接扣除贵司的款项,从单据角度,可以凭收据税前扣除,但应与上述凭证形成证据闭环。如果忽而开具收据,忽而开具发票,肯定是不合规的。
另外,如果客户无理由扣除质保金,更类似于应收账款坏账。建议考虑是否可以按照应收账款坏账流程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