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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相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扣除凭证方面,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答疑:
公司员工需区分不同的情形,向其单位提供捐赠凭证的复印件。一是员工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防疫捐赠的。公司需要其员工提供捐赠票据的复印件办理扣除,其中捐赠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的印章。对于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捐赠票据的情况,公司可暂以其员工的微信支付记录、银行转账记录、捐赠证书等捐赠转账记录的复印件(手机截图)办理扣除,同时注意告知其员工需在捐赠的90日内及时补充提供正式的捐赠票据。二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捐赠的。公司凭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开具的汇总票据或者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以及员工明细单办理扣除。
您好,铂略问答板块主要是针对财税政策相关问题做解答。该问题属于民事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落实这几件事:一,承兑汇票是否是你的客户背书转让给你,手续是否完备,有效?如果无效,则视为客户根本未用承兑汇票支付款项。二,即使承兑汇票有效,但你们对客户的债权并没有灭失,可提交证据提起债权之诉。
可以,房贷专项扣除,一人只能享受一次,只要有贷款利息支出的时间进行申报就可以。
如果确实是真实业务且支付金额小于票面金额,可以按照实际付款金额记账,并注明少付款的原因。这样没有多计成本费用,不属于虚开发票。
没有太看明白你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一下,公司账户和股东账户是两个独立的账户,不能用股东个人账户作为公司的账户使用,应严格区分。
其次,股东如果从公司账上借款,如果属于备用金性质,需要借记其他应收款——备用金,使用以后进行报账处理,借各种费用,贷记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同时一定要注意,股东从账上借款未用于生产经营且年末未归还,存在被作为股息红利计算个税的风险。
购买灭火设备等,属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类的支出,根据灭火器的使用位置,应该分别计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等科目。
上述包装材料反复、多次使用,还是随商品一次销售掉?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也就是说,“有无住所”,不是说在境内有没有房子,关键在于习惯性居住;比如中国籍公民,没买房子,那也是中国居民纳税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无住所”(非境内习惯性居住),则要看居住时间了。比如外国人,如果超过183天,这就视为居民个人,就境内、境外所得纳入征收范围(当然,境外所得已扣税部分允许依法抵免,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无论有住所还是无住所而境内居住超过183天皆如此)。
另外,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有两个优惠规定:
(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赠送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您是购买方,怎么会要求你们开具发票呢?
首先,5%也好,10%也好,8.3%也好,这叫税负,不叫税率。小型微利企业税率肯定是20%;只是减计了应纳税所得额,导致税负降低。
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则100万的部分以下执行5%税负(25%×20%),“100万-300万”的部分执行10%税负(50%×20%)。那么,8.3%的税负是有的,但只是某种应纳税所得额一定的情形,准确来讲,就是恰好300万的时候,应纳税额25万(100×5%+200×10%),税负8.33%(25/300)。而如果应纳税所得额250万呢,应纳税额20万(100×5%+150×10%),税负8%(20/250)。
也就是说,目前政策,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所得税最高税负8.3%;应纳税所得额越低,税负越低。当然,税负公式有很多,通常是“税额/收入”;这里基于您的口径,按照“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来算的。只是理论研究,公式无所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