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股权转让是否会被税务局征税的可能性无法推测,税务局转让价格的判定依据并不是原先的投资成本,现在很多都是个人之间按照原投资成本平价转让股权,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参考被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的金额,如果老股东进行转让时,明显比原来转让时企业的净资产金额要低的话,那么税务机关是可以核定转让价格并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因为作价不公允。如果企业是亏损的,净资产本来就很低,平价转让风险就比较小,但如果这个企业本身盈利水平很高,净资产金额很大,那么平价转让风险就会比较高。
对于此问题目前税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员工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了,那么不能把5000元当作工资薪金来看待,另外他也没有对企业提供劳务,也不能作为劳务费用来看待。从个人的角度,因为补偿是一次性的,因此也不适合一次性补偿所得,在目前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个人认为这5000元可能要按偶然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给个人提供餐费补助,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报销一定需要发票,其次如果是误餐费报销,金额在地方规定金额以内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规定金额是指地方税务和财政的相关规定标准,只要餐费在地方财政税务规定标准之内,一般不涉及个税。
外出相应的餐饮发票是差旅费不是误餐费,性质不一样。另外,餐饮发票不全部是招待费,它可以是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
存在两个劳动关系属于劳动部门管的事情,和税务机关没关系,税务机关主要关注两地是否都在报工资薪金,两个企业在报工资薪金所得时是否都扣减了每月5000元定额的费用标准,造成重复扣除的问题。还有社保费只能在一处缴纳,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缴纳。
对于新的受雇企业,年终入职是从他入职以后开始算的,因为并不清楚该员工之前的收入是多少,涉及到上下家企业之间的问题,应该到年末要做一个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是经营所得的收入,需单独交税,若个人个体工商户还有其他收入,应该与经营所得分开缴税。
汇算清缴只涉及居民纳税人,如果是非居民,则不需要做汇算清缴。如果年末还有一笔奖金要支付,虽然那时该退休人员与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了,但作为工资薪金再来申报影响不是特别大。实务当中如果是单次或是结付完就结束的话,可以考虑这种方式。外籍个人还可以适用年末年终奖的处理方法,也可以考虑用这个方法来处理。
报税本身不存在风险,可能税务机关会问为何要为离职人员申报个人所得税,因为工资薪金所得不能做任何的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相关的其他项目都不能进行扣减,这位员工可能在其他地方已经扣除了,这涉及离职后的相关的一些提成费用的递延支付,可以跟税务机关解释清楚。
如果公司跟经纪公司签订,不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扣缴,经纪公司跟艺人之间进行结算的时候,由经纪公司代扣代缴,关键看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相关款项支付的约定,如果直接支付给个人,就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扣缴。
这个不是换取的问题,相当于是公司给员工补贴了15元,如果是给予员工这种餐费补贴,应该涉及个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