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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偿还应该是公司进行偿还,如果公司账面没有资金,可以从老板个人处借款给公司,然后通过公司账户进行贷款偿还。
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姓名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
如果一定需要老板账户直接偿还:借:短期借款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姓名。
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现在已经可以抵扣)、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你所描述的团建的吃饭餐费,游戏活动项目费用属于餐饮服务或者娱乐服务,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如果抵扣了相当于多抵扣了进项,少缴纳了税款,是需要进项转出并加收滞纳金的。
需要填写,具体填在A100000 主表的第32行“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栏次
1、根据您的描述,这个损失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存货损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因此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需要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2、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根据您的描述,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因此不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账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存货 、 银行存款
投资方如果是法人,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时,法人股东无需缴纳所得税,而自然人股东,被投资企业分配利润时,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仅从分配环节税收看二者有区别,当然法人股东最终向自然人股东分红还是要代扣个税的,但如果暂时不分配给最终的自然人股东,税金是延迟缴纳的,可以利用这部分资金进行运营。
根据财税[2009]5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企业重组分为六种方式:
(一)企业法律形式改变,
(二)债务重组,
(三)股权收购,
(四)资产收购,
(五)合并,
(六)分立,
每种方式根据具体情形都会有不同的涉税,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这个问题需要区分账务、税务不同处理。
一、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按照上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期结转财务费用。
二、增值税方面
由于增值税规定按照全额、分期确认销售额,并分期开票,则以每次开票之票面增值税额依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即可。
三、所得税方面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以及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之原理,此项固定资产之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应当也是全额。依据全额价值按照税法规定最低年限及优惠政策进行税前扣除即可。
涉及会计、税收差异,依法进行相应调整。
麻烦您补充一下,“总是转给个人(大笔金额)”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