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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非财税问题,以下是小编所知道的,您可作为参考:
1.国际注册税务师(ICTA)是国际财税管理专业领域的一套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是由美国国际职业认证协会(ICA)创建并在全球推行的,在欧美具有广泛的影响力;ICTA被誉为21世纪最完善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培训考试安排】
1)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考核标准的考试制度。培训采用面授、网络、实践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考前辅导、答疑。
2)考试形式:笔试+论文考试
笔试:由美国国际职业认证协会负责出题,中文版,题型包括: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等。
国际注册税务师成绩分为:A、B、C、D、E五个级别,只有笔试成绩分别达到C级以上,才代表成绩合格,才可以申办相应证书。
3)一年考试四次(每个季度考试一次分别是:3月、6月、9月、12月)
【申报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1、大本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从事财务或管理工作者;
2、大专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从事财务或经营管理工作者;
3、中专(或同等)学历,有五年以上从事财务或经营管理工作者。
【认证对象】
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财务部长、财务经理、主管、税务会计、证券、金融机构相关人员等。
【证书颁发】
1、考试合格者,经由美国国际职业认证协会审查通过,3个月内颁发两个证书:由美国国际职业认证协会颁发《国际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2、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网上注册查询,获证人员免费进入美国认证协会才交流库以供全国企业选才备用。证书获得了全球157个WTO成员国政府认可,全球通用,被称为二十一世纪的“求职绿卡”;是岗位聘用、任职、加薪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获得证书的学员将有机会参加在美国举办的行业会议、论坛、商务考察、培训等相关活动。
【准备资料】
一、本人填写报名审核表1份;
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财税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2份;
三、两寸蓝底照片两张(电子版)
ICTA是一个全球认可的国际认证,在各行各业均得到了广泛应用和认可。
ICTA内容广泛,不局限于税务务方面,还包括经营,投资决策、税收筹划等其他方面,对学员的理论和实践有一个全面的提高。
ICTA考试分为中英文两种考试,无语言障碍。
学习周期相对较短,且可以拥有职业持续发展机会。
日本是世界上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实行的是“税理士制度”。所谓税理士,是指依据《税理士法》被授予资格的民间税务专家。税理士资格仅授予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者或拥有同等知识的人。税理士可以应纳税人的请求,列席参加税务署的调查、解答税务疑难、进行会计账簿的记账等工作。在日本,法律上严格禁止非税理士办理税理士业务。此外,由于日本税制比较复杂,委托税理士代办纳税业务已成为普遍现象。据了解,在日本,税理士的门槛较高,且收入也不菲。取得税理士资格,需参加税理士考试。
一、报名资格
取得日商簿记1级或全经簿记上级的同学,可以直接报名参加税理士考试,没有国籍及年龄的限制。提供日商簿记1级或全经簿记上级合格证书,即可报名。
【参加日商簿记1级或全经簿记上级,本身就是日本会计的学习。对于税理士科目1簿記論和2財務諸表論的复习备考很有帮助。】
二、考试科目
考生需通过5个科目,方可通过考试。具体的5个科目,需从1簿記論、2財務諸表論、3所得税法、4法人税法、 5相続税法、6消費税法又は酒税法、7国税徴収法、8住民税又は事業税、9固定資産税中选择,其中1簿記論和2財務諸表論是必选科目,3所得税法和4法人税法必须二选其一,剩余的2科,从剩余的科目中选择。如果中国人参加考试,建议选择1簿記論、2財務諸表論、3所得税法、4法人税法、9固定資産税。
5科合格,即通过税理士考试。
三、合格标准
满分的60%。
2.推荐书籍《一本书看透个人所得税》、《新个人所得税制解读与实务操作指南》、《新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和缴纳实务操作手册》、《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期刊等。可通过铂略官网视频学习或个税管家 app在线咨询。铂略官网视频课详见:https://www.bolue.cn/onlines/lis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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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务英语》, 史洁 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03-01出版。
您好,没有规定必须税务局指定翻译机构才可以,所以,贵司可自行翻译。
一、如果属于法定直接减免,可以直接按照减免后金额记账。比如减半,就按减半金额入账;如果全免,就不用计提了。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直接减免通常难以同时达成上述三个条件,也就不可能就减免税收再减免企业所得税了(通俗来讲,国家并未收这个钱,再让去税前扣除,如果这样确实不太合理了。)
如果属于法定直接减免,可以直接按照减免后金额记账。比如减半,就按减半金额入账;如果全免,就不用计提了。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文化事业建设费直接减免,道理同税收一样的。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您好,问题一,企业所得税无须视同销售,因为货物的所有权未发生改变。增值税如果符合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定,则就做视同销售处理,贵司的这种情况,建议直接处理为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二,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会核定交易价格。但贵司的这种情况,个人认为被核定的概率很小。除非双方总体增值税税负不一致。
问题三,会出现这种情况,税负极低甚至为负,税务机关启动调查。
问题四,如果处理成视同销售、开具增值税发票,则会计上应同步进行收入、成本的会计处理,期末时总机构汇总报表,与总分机构的关联交易核销。
依据: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
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91)国税发155号文件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此,股权转让环节的印花税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协议上标注的转让金额,税率万分之五,由转让双方各自缴纳。
请将您的问题描述完整、具体。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税法对于“补充养老保险”并未给出其他定义,则可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行内规则。也就是说,只要政府主管部门(人民银行、保监会)认可、保险行业归入“补充医疗保险”,税法并无干涉,只掌握比例口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