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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花生粕、米糠粕、菜粕、棉粕(油籽副产品)、玉米胚芽粕(其他粕类产品):
适用增值税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号):一、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适用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二)饲料类初加工 1.植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碾磨、破碎、压榨、干燥、酿制、发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糠麸、饼粕、糟渣、树叶粉。
DDGS(酒糟蛋白饲料)、麸皮 、次粉 (小麦副产品):是否属于上述免税饲料的“酒糟”和“糠麸”,以及饲料类初加工的“糠麸”、“糟渣”需要根据饲料成分同当地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玉米蛋白粉、玉米皮(不属于免税范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玉米胚芽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初级农产品的范围,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免税饲料的范围,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您好,您的问答与已答问题相似,详见: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18816
需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一、房产税年度税额=房产原值(含地价)×(1-减除率)×1.2%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相关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土地使用税年度税额=占地面积×年度单位税额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具体标准各地依照授权确定)计算征收。
关于“牌照脱牌取得收入”,麻烦您补充一下具体情况吧。
作为营业(销售)费用即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相关规定,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74号公告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所以您说的搞活动,参与活动领玫瑰花,要具体看具体是什么活动,如果活动室是买了您其他产品才可以赠送花,就不需要扣缴个税,如果就是不买产品,随机赠送就需要代扣个税
如果是开具当月,并且对方能够把抵扣联和发票联退给你,可以直接作废处理。如果是跨月或者对方已经认证或者你已经报税,那么可以通过开红票方式进行处理。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现将红字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准则,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结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因此试生产中发生的人工.领用的原材料.发生的水电煤等费用可以借计在建工程科目,贷方为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
你能描述清楚一些吗,你是代理门票销售业务吗?如果是代理业务对于买卖门票,看你们双方如何约定票款的结算,如果是付款先买,再卖以后支付给对方,应该做往来处理,差额作为你的销售收入处理。如果不是我说的这个情形,请在描述一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28号公告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所以你的问题,需要看出售方是不是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公司制),如果是必须提供发票给你。如果对方是个体户,并且已经办理税务登记,可以按照增值税起征点2万元作为标准,月销售不足2万可以不提供发票,提供收据即可,如果对方是自然人,没有办理税务登记,500元以下可以提供收据,不需要提供发票。收据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需要做入库处理,虽然金额是0,但有商品数量,对方需要对商品进行入库,核算!
而且你如果是赠送产品,即使你开具发票以全额折扣,发票显示金额为0,但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赠送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该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如果是买一赠一行为,赠品应和主要商品开在一张发票上,而不是赠品单独开票然后用全额折扣方式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