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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补贴应该不是银行给的吧?一般是财政给予的贴息,属于财政补贴,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您好!以下回复供参考:
您的问题是否是“境外出口,境内交付”的情形?也就是境内公司A与境外客户B签订合同,然后境外客户B要求直接发给境内客户C,款项则可能由B从C处取得后在发给A,或直接由C直接与A结算,剩余部分给到B。如果是上述模式,会导致无法通过正常报关出口申请相应出口退税,还存在被视同内销征税的可能。大部分情况需要由A从海关的特殊区域进行中转后实现“视同出口”给C及申请退税,目前并没有规定上述情形不合规,只要有真实的业务支撑即可,外汇的流向只要与货物流向匹配即可(即从C支付给A然后再支付给B)。
所得税、个税:自然人独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整体算税负的话如果最终分到个人手里,自然人独资公司需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只缴纳个税。但合伙企业个税是按照5-35%的超额累计税率来缴纳的,而独资公司分红的个税是20%比例税率。同时因为个人独资公司如果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上有优惠政策,所以需要您根据预测的应纳税所得额大小来觉得选择哪种组织形式税负上更优。
增值税及附加:这俩者没有区别,如果满足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条件,都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的税收优惠。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也都按照一般纳税人政策执行。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能融资上比合伙企业有优势,如果未来做大做强,从对外宣传角度,公司制比合伙企业也有优势。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增值税和所得税都是独立纳税的,那么站在整体角度您要测算一下各自的税负及整体税负。在测算基础上,您可以选择广告费用在哪里支出的问题。
但需要提示您:按您所说如果子公司负担了广告费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但由于没有收入,所得税上是没法税前扣除广告费的,所得税需要全额调增。而在母公司列支广告费,因为有收入,即使不能全额扣,也可以部分扣除。再有广告费在母公司也可以抵扣母公司的增值税。在母公司抵扣和子公司抵扣整体来讲对你都是抵扣掉了。
您的意思是,对方给你开具的发票是免税普票,然后价格是原来约定的价税合计金额是吗?这个您可以和对方协商,因为增值税本来就是价外税,是在价款基础上加上一块税金向买方收取,如果你们原来合同约定了不含税价格,您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开专票,就支付价税合计金额,如果是免税普票,就应该支付不含税价款部分。这是符合合同的。但如果您原来和对方约定就是一个价税合计的话,没约定不含税价和税率,这时对方适用免税政策按照价税合计开免税普票,您也只能接受了。
这次社保减免政策只是单位部分减免,个人部分还是要缴纳的,但由于政策比较紧急,各地暂停了2月保险申报缴纳工作,正常应该是需要代扣个人承担部分进行申报的,至于您2月没有扣个人社保部分,怎么解决,需要根据各地政策看怎么补充调整或者补报。总的原则就是只减免单位负担部分,个人部分正常缴纳
您是站在银行角度提问吗?
如果银行收取抵债资产时进行了网签,您应该做以物抵债的账务处理,按照债权价值和抵债资产的价值确认债务重组收益或者损失,然后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如果和资产确认价值之间存在差异,再确认资产处置环节的损益。这里涉及房产抵债时购买环节契税,产生重组收益的所得税,出售环节的增值税及附加,如果有处置收益还有所得税。
但你后边说做了网签变更,直接开发商变更了网签,那就意味着是房地产上直接卖房了,房产买卖合同也是地产公司和买房人直接签订?
如果是这样不知您是怎样操作的,按理是没法这么变通的,如果这样做,以上税金没有计算缴纳的话,可能税务部门不认可。
如果确实是这样,如果在您没有进行前边抵债资产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就视同原来的债务人自己将房产出售,有了资金对您进行了资金偿还。就相当于没有进行以物抵债的过程,这样从税务角度就没风险了。
您好,根据政府准则的规定,稳岗补贴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收到时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您好,有出口的生产企业计算增值税税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免抵税额)/(全部内销应税收入+收齐单证出口销售额)
食品生产企业各省市税负不一,有的农副食品加工的平均税负3.50%,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您好,1.目前对于企业收到抗疫奖励免征企业所得税无特别规定,如果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如果你公司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是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支付单位无需申报,仅将发放人员名单及金额留存备查即可。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六期)
1.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种个人所得税免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考虑到目前相关人员正在疫情防治一线,其单位同样承担较重防治任务,为切实减轻有关人员及其单位负担,此次对上述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时,支付单位无需申报,仅将发放人员名单及金额留存备查即可。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3.如果开具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不须要开具发票的,也可以在申报得增值税时直接填在未开票收入。
依据: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五期)15.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的免税政策,1月份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需要将发票收回或者开具红字才可以享受优惠?是否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4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先享受免税,在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再开具红字发票?后续享受优惠如何开具普通发票?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按照上述规定,需要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的,仅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需要将发票追回换开后才享受免税政策,可直接进行免税申报。公告下发之后,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时,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4.可以。
5.目前,在未出台新文件规定,因捐赠超过500万,应按规定登记一般纳税人。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您好,如果不涉及对外支付业务代扣税款相关义务(或者涉及了,虽未直接对外付汇,但已按规定代扣税款了,也应当问题不大),不涉及出口退税业务(因为办理退税时,需要收汇证明),未见有相关法律禁止三方甚至多方抵账行为,应当没问题。服务中心设在境内,有多方抵账协议支撑下的,按净值收付,这是企业自主行为,无法律禁止条款,应当没问题。不过,很多企业都是在集团公司统一设立结算中心这种模式来运作,这种做法效果会更好一些。这篇文章供参考:http://www.canet.com.cn/cg/640879.html。
您好,贵司合同如果符合文件要求,且合同与实际业务相符,则无须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