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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搜集的政策关于山西的有以下几个,文字比较多,没法在这粘贴,如果您需要可以留下邮箱,我发你邮箱。
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办税服务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税费优惠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汇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 61号、67号、76号
财税(2019)12、13、14、16、38号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号公告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从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从成品油模块打印出来的发票左上角必须有成品油三个字,没有的不得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也就是说,比如说您取得劳务费10000元,这个10000元是“收入”,扣除20%费用后剩余8000元乃是“收入额”;“收入”和“收入额”是两个概念。计税时,是按照“收入额”再减各项费用、扣除,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当然,填写申报表时,需要注意,第1行是“收入”合计(并非“收入额”合计),就得填写“10000元”,第6行“费用合计”填写这个20%。
总之,您不必计较是打折还是不打折才并入,计税时肯定是让扣的;无非就是打完折不再扣,没打折就先扣。
您的处理并不恰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应当于“支付”时,而非“预提”时代扣;若如此做,则不存在“申报数与发放数不一”的情况。如上所述,既然已经出现,应当按照实际发放(税前)金额进行申报调整。
一、所谓“超过一个年度”,是针对“企业借钱给股东”,这样涉及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如果股东个人借钱给公司使用,则不在上述视同销售范围之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了个人与关联方业务纳税调整的原则,但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口径,目前也未听说有这么执行(缴税)的。这个方面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较好。
一、所谓“超过一个年度”,是针对“企业借钱给股东”,这样涉及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如果股东个人借钱给公司使用,则不在上述视同销售范围之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了个人与关联方业务纳税调整的原则,但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口径,目前也未听说有这么执行(缴税)的。这个方面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较好。
计量单位根据实际填写就可以,可以按时间收费或者按工作量收费,这个只要和实际业务相符就可以。
您说的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为什么不具备呢,运输的话就是有起止地的,虽然在一个厂区内部也有不同地点的,车种车号,运输货物这些都是可以取得的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一、(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也就是说,如果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不能填写各扣除项目(包括上述各项)。
一、兼职单位这样申报错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 号):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第一条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如上所述,兼职单位申报错误,可能导致“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而使您原本符合上述“免汇缴”条件,而失去这个待遇。所以还是建议与兼职单位据此进行沟通。
组建过程中其实股权比例是比较重要的,按您所说如果3者平分股权,这样以后再经营决策时如果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决策,你公司就没有主动权,如果其他俩自然人意见一致,你只能服从股东会的决议。因此在组件过程中股权比例如何分配您应该首先考虑清楚。
其次以股东股权比例为基础,通过对股东权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表决程序等进行一系列考虑,在公司章程制定时进行约定,以利于今后公司决策和运营。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大概给您以上的框架建议
政策指的是2月份的保险可以减免,如果提前缴纳的可以退还或者抵减以后月份应交纳金额。所以你的理解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