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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进项税额确定可以抵扣,并且金额已经确定,建议暂估入账时不要包含增值税。因为暂估入账后要计提折旧,这样省得调整之后折旧金额。
比如不含税造价1000万,增值税额90万元。
暂估入账
借:固定资产 1000万
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之类往来科目 90万
贷:在建工程 1090万
发票取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万
贷: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之类往来科目 90万
您好,可以。属于由您公司提供部分材料(燃料),机械施工单位相当于提供甲供工程服务。您公司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为甲供工程服务。即可将购入的柴油抵扣进项和税前列支。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七)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一般情况下,预付账款贷方余额是这样产生的:比如说,您购买一项资产或者服务,预付200万元
借:预付账款 2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万
资产或者服务结算,比如总值1000万。
借:库存商品之类 1000万
贷:预付账款 1000万
这时候,预付账款贷方余额800万,实际上是“应付账款800万”。但是您说“实际上已经不欠”,这就需要您提供一下“不欠”原因是什么?
您好,1.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自2019年4月1日起按13%征收增值税。
2.因为处置的电脑等电子器材不属于自用固定资产,而是当成废品销售的,无简易征收政策,所以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能各有不同规定,但关键在于“独立交易原则”以及“合理商业目的”(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比如企业所得税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
打个比方:某项资产,账上挂着100万,但对外销售20万元都没人要,那您卖给关联方18万元并非不合理。总之须得据实而论;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一般来讲,低于净资产转让会被主管税务机关关注;是否存在风险,也看具体情况。
主管税务机关通常会从以下方面考虑价格: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综上所述,关键在于“独立交易原则”以及“合理商业目的”(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打个比方:某项资产,账上挂着100万,但对外销售20万元都没人要,那您卖给关联方18万元并非不合理。总之须得据实而论;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一、增值税
(一)计提
借:资产类科目、成本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视补税具体原因、年度)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等)
贷:银行存款
二、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一)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本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之前年度)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二)缴纳
借:应交税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三、个人所得税
(一)计提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所得)、应付股利或者应付利息(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二)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四、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一)计提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二)缴纳
借:应交税费——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五、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之前年度)、所得税费用(本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参考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财务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可以。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乃是法人税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分公司原本不是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采取哪种核算方式,皆需要汇总至总公司一并计算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麻烦您补充一下:投资主体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其他个人?您说的投资收益也是指股票,还是其他类别(债权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保本或者非保本理财产品等)?持有上述股票时间?
一、增值税方面
(一)分红并非增值税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分红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项。
(二)股票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附件3相关规定,企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一)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既然“持有超过12个月”,则符合免税条件。
(二)股票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相关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无论计入成本还是费用,申报表填写口径一样。
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15行“(三)业务招待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包括成本、费用)的业务招待费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第1-2列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借:管理费用——生活垃圾处理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时会计分录为:
公司缴纳时:
借:管理费用-生活垃圾处理费
其他应收款(应收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收个人现金部分: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个人部分)
或者
发工资的时候扣除:
借:应付工资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个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