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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2019年开具日期的发票,属于2019年的费用支出,按照分期的原则,2019年的发票应该在2019年列支,2020年列支属于跨期票据就不能税前扣除了
根据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2、根据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9〕20号)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印发)第一条第(二)项中的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你单位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养老机构?如果是,是免征增值税的。如果不是,那么只能按照销项减进项方式缴纳增值税。
你方因为迟交货导致对方罚款,从对方角度来看,未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无需缴纳增值税,因此无法给你方开具发票,只开具收据就可以,你方取得收据可以税前扣除。不会对你方产生税款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您提供数据不全,只能假设一下条件:假定张三2019年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20000元(专项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依法可以扣除3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承担年金、缴纳商业健康保险、公益捐赠依法可以扣除20000元(其他扣除),以上各项,加上年度减除费用60000元,合计130000元。
假设张三全年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计未超过130000元,则不用缴税;若已预扣预缴,则可依法申请退税。
自然人投资公司,首先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分红时一定会涉及个人所得税,按股息红利20%缴纳个税。
但如果成立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成立公司或者个独企业、合伙企业。
股权转让时也是需要根据投资金额与转让金额的差额缴纳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税率也是20%,而且转让金额不能低于公允价值,因此如果企业有盈利,想通过股权转让避免股息红利个税,但一样还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转让时需注意的就是需要按照独立原则,按公允价值进行股权转让,而不能只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转让来规避个税,这是存在风险的。
事实上,您公司没有权力、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知道员工在其他单位领了多少钱。因此,您公司只就您公司给其支付金额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即可。至于合并申报,那是员工自己的责任。(除非员工向您公司提出汇算申报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需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将除本单位以外的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是否存在风险,关键在于业务是否真实、票实是否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您公司没有权力、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知道员工在其他单位领了多少钱。因此,您公司只就您公司给其支付金额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即可。至于合并申报,那是员工自己的责任。(除非员工向您公司提出汇算申报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
一、增值税
借:成本费用或者资产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视具体原因)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或者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视所属年度)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
四、缴纳分录
借:应交税费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
贷:银行存款
上述约定,只是约定资金承担,无法改变法定纳税义务。
比如:约定含税10万元,则税额1万元,扣税后支付9万元;
借:成本费用 10万
贷:银行存款 9万
应交税费——代扣所得税 1万
借:应交税费——代扣所得税 1万
贷:银行存款 1万
若约定扣税后支付10万元,则折算为含税11.11万(10/0.9),税额1.11万。
借:成本费用 11.11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应交税费——代扣所得税 1.11万
借:应交税费——代扣所得税 1.11万
贷:银行存款 1.11万
注意上述公式:含税×(1-税率)=不含税,倒过来:不含税/(1-税率)=含税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这属于股权转让,涉及印花税(双方)、所得税(转让方)。
一、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91)国税发155号文件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此,股权转让环节的印花税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协议上标注的转让金额,税率万分之五,由转让双方各自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另外,因为涉及关联交易,虽然无偿转让,计税时需要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