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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二、不断完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
(三)完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
……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新三板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实践中各地有不同理解。比如,福建和厦门国税先后出台关于资管增值税热点问题的执行口径,其中对转让新三板的股权是否缴纳增值税反映了实操中的两种不同意见。厦门国税认为,新三板市场属于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平台,目前交易形式有协议转让和做市交易,两者在流动性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总局进一步明确前,视为股权转让,暂不征收增值税。福建国税认为,纳税人核算转让“新三板”股票销售额时,以取得股票(股份)时的交易价格确认买入价。所以建议还需要和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可以,季不超30万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包含企业所有销售额,包含利息收入。
目前没有国家税务总局层面公布的各税种税负率,房地产行业根据所在城市不同,开发产品不同,税负率不能统一而论,还需要和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为妥
1、对于作者本人转让自己书画作品的使用权,被用于商标、背景、复制等,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且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作者本人转让自己书画作品的所有权,被用于收藏、欣赏等,或者个人转让自己收藏的他人书画作品的,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且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开票时按照销售使用权和所有权,个税都是20%
你公司对个人支付款项,有代扣代缴义务。如果税务机关已经代扣缴了个税,你公司按个税法依然有代扣代缴义务,应该按实际计算税额进行扣缴。实际操作中各地税务机关有不同形式的操作,还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售收入
土地增值税税负率=土增税税额/销售收入
一、是否转出进项税额,与行业没有直接关系。
二、“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三、过期产品(管理不善导致除外)通常不必进项转出。
可以参考一下“2009年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问题解答”——“纳税人生产或购入在货物外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有使用期限的货物,超过有效(保质)期无法进行正常销售,需作销毁处理的,可视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经营损失,不纳入非正常损失”。
四、正常报废不必转出。税法没有列举“正常”情形,但如上列出“非正常”情形;则上述以外情形皆不必转出。
五、关于留存备查资料,税法并无明确规定;则只要能够证明并非上述“非正常”情形即可。
一、企业在发生研究开发费用的时候,如果属于费用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属于资本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研发费结转
1、资本化的,在达到预定用途转入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费用化的,在每期末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0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属于法定的税收征管办法,不具有选择性。
具体操作可以参考《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1、认缴制下,如果股东尚未实际出资,不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和应付款项;被投资公司也不能确认实收资本和应收款项。
2、正常注册子公司,按照税法经营不会增加母公司税收风险。但有子公司一定会被关注母子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是否按照独立交易,公允性的原则进行。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时,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你所述,受让人虽然是转让人持有的一人公司,但是作为独立的公司法人,与转让人作为自然人属于不同的纳税主体,因此转让人的股权转让所得,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未查到可以递延纳税的税收政策。
根据您的描述,这些设备主要用途就是用于出租,所以购入时应该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而不应该做原材料核算。作为资产就应该计提折旧,当出售时按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处理。
无偿借款从增值税角度应该做视同销售处理,因此企业有应缴未缴纳增值税的风险。除了补交税款还有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