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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从上面规定来看,远程办税端方式下,员工和扣缴单位无须留存纸质扣除信息表。您也可以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回复】您好!您的问的答复如下:
1、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因此,要求对方就按10%的税率开票是不可以的。
2、没见到过这样的规定。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等于当期的销项税减除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您好,房屋建筑物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是20年,采用直线法。
上述实物出资,其实是一种销售行为,即销售实物,取得对价“股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相关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您好,由于企业发给员工义务献血的补助并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免税项目中“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也不属于其中的“福利费”(并不符合国税发〔1998〕155号关于福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定义,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虽然根据京地税个[2002]568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无偿献血补助视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免予征税。但其属于对上位法中(国税发〔1998〕155号)福利费的扩大解释,北京税务机关并没有解释资格,而应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为主。建议在没有明确的总局文件前,应作为福利性补贴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在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后,可升级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3、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您好,1,根据个人对企业判断,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2不上市的企业的期权不是真正的期权。企业上市后,期权视同员工收入的一部分。差别在股价上吧,没什么可比性,想套现就早点行权,觉得公司业绩好上市有望,就等着上市以后行权。就是套现时间和价格的差别。3无所谓哪个时间好,都成。
您好,房产税缴纳和纳税人身份没有关系,出租情况下,按照租金价格计征,称之为从租计征;自用的情况下,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称之为从价计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完全可以放弃,这是纳税人权利。不过,既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研发费用支出占比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这方面的归集工作是必须的。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成本是确实发生的,当然不能任意转移。但是,事实上,您所收取房款中,其中是包含成本所对应部分的;您倒是可以考虑对于收入进行匹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