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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6403“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您好,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除职工相关薪酬、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劳保、收购的个人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个人差旅费及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外,一般应予转账支付。
对于企业账户向个人账户转账的,除差旅费、劳务费、向个人采购等转账金额是有要求的,但目前大数银行对此几乎没有监管,除非大金额,一般都可以随意转账。但从去年开始,国家对这一块又开始重视,是有风险的。
这是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内容。无论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企业都可以通过规范相关制度条文来防范与规范。
您好,应该在年报中体现。您19年1月进行18年12月账务处理时应该对该笔业务进行税费计提,同时计入往来,在19年1月缴纳时再冲销往来。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一、(三):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这就是所谓的“三流一致”原则,即:收款单位、开票单位、销货单位应当是一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开具发票应当一次性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完全相符。
如上所述,资金支付并不合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对方为您依法提供发票乃是法定义务。
您好,增值税加计抵减部分计入其他收益,将涉及所得税的计算缴纳。
您好,4月份您调整的以前年度损益只涉及账务调整,只是针对30万费用调整到未分配利润中所做的账务调整,由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建立在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之上,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相关附表,是按照账务调整后的结果填列的。因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影响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的填写。只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和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当然,如果涉及到企业所得税,需要补缴税款的话同时调整“应交税费”科目。
其实,您可以视为甲正常销售门票,取得款项,然后归还乙之款项。只是省略了资金收付环节,与业务本身没有影响。
乙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者库存现金(收取门票款)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甲公司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第十一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区分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方式,不得以事前核准性备案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实施备案管理的事项,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材料,税务机关应当将其作为加强后续管理的资料,但不得以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为由,剥夺或者限制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获得的利益、取得的资格或者可以从事的活动;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因此,个人认为,对具备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履行备案程序、加强后续管理,并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不能因其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为由,剥夺或者限制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获得的利益。具体情况您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二、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当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您好,福利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如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所以您可以计入福利费。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自用废旧固定资产材料视固定资产销售,您单位需要缴纳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同时,如果您单位有废旧钢铁收购资质的话,可以同时开具收购发票进行进项抵扣。
一、公司增资,而股权比例,则由股东约定,并修改公司章程。
二、若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则形成公司负债,而与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毫无关系;即使股东举债,那也是股东的事情,与公司无关。
三、增资或者融资,可能间接影响之后股权转让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