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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业务并不复杂,您这样和对方打比方:“您把您的设备、厂房,自己卖掉;然后把销售所得款项归还我们工程款”。
一、显然,这里就是两笔业务。
(一)对方销售设备、厂房,当然给客户(这里是您,其实与销售给别人一样)开具设备、厂房发票。
(二)您给对方提供工程服务,收到“钱”(设备、厂房当钱),当然给对方开具工程发票。
二、涉及营改增及税率调整,有以下特殊处理:
(一)设备原本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厂房、工程服务也应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具体适用税率,设备部分依销售(抵账)时增值税税率。厂房、工程依法各自补缴营业税,补开普通发票不缴纳增值税。
麻烦您补充一下,上述“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是您收取还是支付?收取或者支付的对方是谁?依据是什么?目的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一个总局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从道理上讲,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当然比普通发票严格;既然专用发票丢失,可以使用复印件代替,普通发票自然更加可以。
以下两个地方文件、答疑也可参考: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第四条规定,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13年10月3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14.企业丢失已填开且有明确付款单位名称的普通发票,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于企业丢失已填开且有明确付款单位名称的普通发票(发票联),在发票开具方无法重复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企业应于发现丢失的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开具发票方索取曾于某年某月某日开具某某发票的证明,注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记账凭证入账。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八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而“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综上所述,若对上述老项目选择选用简易计税方法,则应分别核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适用何种税率,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如上所述,既然属于“退的是3月及以前的销售”,则原本销售行为适用原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适用何种税率,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如上所述,既然属于“第一季度的折扣”,则销售行为发生于第一季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简易计税与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完全不同、没有必然联系的两个概念。
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您好,请确认:附表一总计销售额和税额是否合计数?属于操作问题,如果仍无法解决,请与税务局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至于红字发票项目,建议还是一一填写齐全较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您好,业务内容理解为先确认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的性质属于销售折让,无论是增值税抑或企业所得税,均应冲减销售方收入,销售方应当按照全部的赔偿金额开具红字发票。随后再以货物抵偿赔偿债务,此时销售方应再确认销售收入,并冲减应付赔偿负债,并开具蓝字发票。由于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金额一致,且可理解为支付固定价款取得一定数量货物,固定价款发票已经开具,可简化不再开具发票。 不开发票依据赔偿费计算台账入账。保守处理的话,开具等额的蓝字和红字发票。不涉及进项转出,货损部分已经换货了,且不属于非正常损失。
会计处理方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管理会计需要,建议索赔中相当于成本弥补部分计入生产成本,差额部分在生产成本下设二级科目-超额赔偿。
确认赔偿金额,借:应收账款,贷:生产成本-人工(避免由于这块导致的单位人工成本异常),生产成本-超额赔偿。收到货物,借:存货,贷:应收账款。没有赔偿条款的直接依据内部凭证。
您好,您的问题非财税问题,可以为你全面为您介绍管理会计:
1、管理会计的对象
管理会计的对象是以使用价值为基础的价值管理。
从实质上讲,管理会计的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从管理体现经济效益角度看,管理会计的对象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价值运动;
从实践角度看,管理会计的对象是作业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复合。
2、管理会计的目标
管理会计的最终目标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具体目标为:1)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 2)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3、管理会计的职能
预测、决策、规划(预算)、控制、评价
4、管理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相关性、准确性、一贯性、客观性、灵活性、及时性、简明性、成本效益性
5、管理会计的工作程序
1)确认,即将企业的经济活动及其他经济事项作为适当的管理会计业务予以辨认。
2)计量,即以货币或者其他度量单位对以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经营活动予以数量上的确定。
3)归集,即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及其他经济事项,按严格、一贯的方法进行记录和分类。
4)分析,对经济事项发生的内外环境及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评价和确认。
5)编报与解释,以适当的形式反映各信息需求者需要的信息。
6)传递,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各级管理者或其他信息使用者。
您好,在有地方返还的地方注册开票;多成立公司化整为零享受小微优惠;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