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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您好!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某项目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解答】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除经营所得外,其他所得项目,均需要由支付所得人按规定履行扣除义务,如上述业务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已经附征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则已经附征部分在支付所得的单位计算应扣缴个税时,可以减除。
您好,按公司章程履行规定程序后,变更法人代表,是正常业务。如变更后,B法人代表有不当经营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由B来承担,除非有证据表明,A也参与相关业务、负有责任。
您好,除非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等情形外,一般情况下,应当自行开具发票。能否开具发票,关键还是看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如提供,则可以开具。如果无该经营范围,则按以下方法操作: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携带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您好,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 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您好,可以,但需要有相关资料证明赔偿的真实性,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以,无须用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可凭双方协议、损失鉴定资料、赔偿款项支付凭证等作为扣除凭证。
您好,合规的方法只能是在购进货物服务时,从对方取得合法抵扣凭证用于抵扣。违法的方法,有的企业在做,就是虚开、虚抵,但这样做有极大风险。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因此,是按经营所得进行申报,并需要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进行汇算清缴。要注意区分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
提问者需要注意的是,要分清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别,前者按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后者属于法人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3号)规定,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投资范围可以是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可暂不征收或免征预提企业所得税。
一、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二、所得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举例来讲:2018年工资薪金总额15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32万元;2018年度扣除12万元,20万元结转到2019年度。2019年度工资薪金总额500万元,则2019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是40万元。假设2019年度当年发生10万元,则2019年度实际扣除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
您好,房企在开发产品完工前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计税毛利率计算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当确认实际利润,并冲减之前已经确认的计税毛利率部分所得。
根据国税发2009
31号规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一)
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二) 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三) 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2018年项目已全部竣工备案,因此你司2018年汇算清缴应确认收入10亿元。由于仅交房70%,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收入7亿元。2019年会计确认剩余30%,并按照会计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亦符合税法规定,但确实造成暂时性的重复征税,但可在汇算清缴时再作纳税调减处理,多交税款办理退税。
解决办法:变更预缴办法,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预缴,抓紧在3月31日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规定办理,目前由于系统并轨业务停办,建议将申请资料邮件送达。待未来公司运营结束的,再改回按实际利润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