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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法定义,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虽然,您公司可能只是针对“本公司员工”才会发放此类奖励,但个人感觉,此类奖金与员工工作确实没有直接关系,即并非“任职或者受雇”所得,因此不必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可以作为营业外支出(当然您若理解为了营造企业文化,宣传正能量,列作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估计也没人反对)。
逾期缴纳税款,需要区分原因。
参考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实际工作中,如果经认定属于非主观故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主动纠正错误、补缴税款,可能或者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您好,以财政部官方出版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准就可以。
您好,此问题实际为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可以操作。需先去工商变更股权变更,即将该部分债权转为债权人对该公司的投资入股,相关流程以及材料建议以工商部门口径为准。工商变更后,相应调整账务,即将其他应付款转入实收资本。
另外以重新投资也可以,以该笔投资款归还借款都是可以的,并不违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八条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如上所述,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关键不在于金额,而在于是否属于正常报废(即: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若为正常报废,则不必出具专项报告;若为非正常损失,则需要出具专项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五)损失金额较大(引自本公告第二十七条: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一般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或者具有从税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您好,其实这是甲方一种营业税时的过时思维,营改增后,甲供工程情况下,建筑方销售额不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如果材料供应商已将发票开具给甲方,而实际上甲方又没将这部分材料销售给您公司,而要求您公司(建安公司)开具建筑发票中包含材料,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这样做,甲方重复列支了成本费用,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您公司虚开了发票,还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以上行为轻则受行政处罚,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非要求将材料开入发票,应首先甲方将材料卖给您公司。
【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2]
五十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三)11.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因此,预缴增值税可以依法扣除分包款项,但前提是该分包款项已经取得发票。
您好,您公司在没有实际承包工程的情况下,如果盖章配合甲方办理竣工备案、愿意承担一切税款,一旦出现建筑工程质量、人身伤亡等问题,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承担刑事责任。此情形下如果您公司为甲方开具了发票,还属于虚开发票,轻则也要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实际施工人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时,施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领域主要涉及的罪名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或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或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法》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以上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 .5 %以上1
%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2]
五十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既然属于“免税农产品”,则开具的肯定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此类发票不须认证,直接计算抵扣即可,没有期限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乃是支付方所在地。
跨省施工情况下,不是说非得在施工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是说,跨省施工情况下,异地肯定设立机构,而由该机构向个人支付工资,当然由异地机构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这样就形成“施工地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您所述,设备操作手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向其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向该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即可。
办理增资手续不缴纳印花税,股东实际出资、账面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增加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且减半征收。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指记载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之外的账簿)不用交印花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代开条件去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是没有业务范围限制的,利息发票是可以代开的,而且实务中税局确实可以代开利息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