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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营业税政策中曾有“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相关规定。
营改增后,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上述慰问款项也应构成工程成本。
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实务中软件的进口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作为技术贸易进口,由海关按照规定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或者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比如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0号--海关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和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0号)经认定的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也可以不通过海关直接进口,则按照营改增的规定由购买方代扣代缴增值税,符合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的,可以申请免税。
5万美金非贸付汇只是国家外汇管制的政策,并不意味着5万以下的非贸付汇就不需要扣缴相应税款,也不意味着5万以上的非贸付汇就要扣缴相应税款,
自2008年1月1日内处企业所得税制统一后,不管母子公司适用税率是否有差异,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皆享受免税,不需要再补缴税率差额部分。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相关定义,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这些劳务用工人员属于本准则所称的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综上所述,既然“直接聘用”,可以按照职工薪酬(工资薪金)处理。
二、 “工资”并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明确,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并非“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需要取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发放职工工资,使用工资分配方案、工资结算单(工资表)、银行单据、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确认即可。
四、须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税收核算中,职工工资奖金是否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则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是的,这会涉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打个比方:您买了台设备300万元,税法上一次扣除,会计上分期折旧。则第一年税法扣除金额大,而应纳税额小;而会计扣除金额小,所得税费用大,看起来好象企业先欠着国家的(当然,这是法定欠着)。而以后各年,税法不再扣除,会计仍须折旧,则税法应纳税额大于会计所得税费用,相当于偿还第一年欠国家的税款。
第一年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后几年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注:有的教材会将上述综合分录分开来写。即先以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再以递延所得税调整所得税费用科目。其实一样。)
您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建厂房,并没有用相关文件规定一定要开立专用账户。实务中,只有使用财政资金搞基建项目,国家出于对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要求,才会要求开立基建专户,专款专用。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这里关键有三:
一、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二、第一次享受扣除;
三、本人及配偶当年未扣除住房租金。
首先,既然您提及“其他企业”一语,则从语文上分析,出借方应为企业,而非个人。
一、增值税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贷款服务增值税税率6%。
根据增值税额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您好,目前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退税无文件具体明确自行开发的问题。自产的软件产品满足下列条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如果批量购进,用于销售,显然作为库存商品。
二、如果将要赠送他人,也应作为库存商品;赠送时视同销售处理。
三、如果用于公司人员娱乐、体育活动使用,则作为职工福利,直接费用化即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种情形是不能明确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不必确认资产。
当然可以依法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