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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交个税。国税发〔1998〕155号:近据一些地区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您好,关于合伙人转让股权我国税法对转让所得税征管并没有很统一的规定。依据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的按“财产转让所得”以20%税率征税,和财税【2000】91号文比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按5%-35%征收的。
在实际执行中,自然有限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税规定,各地大都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以20%税率征税。而自然人普通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地区按照5%-35%征收,有的地区则是不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律按照20%征收。
因各地规定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根据当地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税费缴纳。
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职工薪酬第七条规定: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建议在账务处理上,即使是当月缴纳的当月也先计提。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这是您的权利啊,只要公司制度允许即可。怎么拆分并非税法规定;按照拆分后的金额计税才有税法规定。
【解答】您好!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财会[2006]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六条规定,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判断应资本化的利息。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解答】您好!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总工发[2009]47号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等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公司搞活动有一些比赛项目要发奖金,应计入工会经费。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奖金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您好,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所以,企业年金是可以有多种领取方式的,也不一定非要等退休后才领取,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就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您好,这要看法人购买燕窝的用途。如果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用来赠送客户,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相关规定所得税前扣除,因为是公司业务,不涉及个税。如果是法人用来看望公司生病员工,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不涉及个税。
如果是法人自己消费,无论计入哪个科目,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同时,法人在公司报销费用视同分红,按规定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您好,您可以根据合同或租赁日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入账。会计准则规定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承租企业应单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入账: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其他应收款——待抵扣进项税额(将来取得发票的全部进项税额合计)
未确认融资费用 (如果按合同约定的付款额和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则不会有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应付租赁公司金额)
银行存款 (支付的归属于租赁的差旅费、律师费等)
取得发票并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确认取得发票上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待抵扣进项税额
按月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按月计提折旧:
借: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您好,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