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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二、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一、需要同时“未满3年”、“30人以下”两个条件满足,才可免征。
第二、关于“剩余时间”口径掌握,没有明确规定;您可根据当地征收规定,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因此,以上各项,一并作为所购货物成本即可。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因此可以在符合条件时向扣缴义务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也可选择次年汇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填报,您所在地税务只能填报一次的说法是有误的,
第七条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从第七条也可得知,如果1月份未填报,也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时再次填报以补充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持有12个月要求是针对上市流通股票的要求。贵公司投资是直接投资的话,符合免税条件,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另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因此,上述工资需要交纳社保。因此,企业雇佣的临时工支付的劳动报酬,计入工资总额缴纳社保统筹部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因此,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支付的工资薪金,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与是否缴纳社保无关。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个人从公司借钱10万应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借款合同。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答复:职工宿舍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因此,此种情况下员工付出的租金,可以抵扣个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因此,上述政策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贵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实质为租赁合同怎让修改均需缴纳印花税。
您好,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包括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两部分,如果是税局应退税额,则不存在税额计提附加税问题,如果是免抵税额(即出口退税抵消销项税部分)需要计提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您好,筹建期,账户处理主要是基建和其他投资建设项目,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核算方式核算。对于原材料等也同样按照一般企业处理,并没有不同。转新公司时,就需要按照固定资产转让和材料、产品销售处理,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不同在于仅仅全部销售给新公司。注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票给新公司,否则新公司无法抵扣。
您好,目前社保处于暂维持现状状态,之后的改革方向尚不明朗,一般认为不会增加负担,所以建议暂维持原来的计缴方法。
您好,应当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因为小规模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但是有的地方购普票不是很方便,也说直接给小规模的开增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条例已明确了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项目,只要是不在这个项目内,一般纳税人企业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企业不作要求的,也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您说得非常正确。
一、您取得厂房,确认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厂房
贷:应收账款等
二、将此厂房结转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固定资产——厂房
三、进行改扩建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工程物资等(根据实际情况即可)
四、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厂房
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