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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如上所述,安装合同皆列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属于上述应纳税凭证,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我先打个比方吧:张三持有C证,客户要求他开大型客车,领导的意思也是让他开,您说他是否可以开呢?此道理与之完全一致。客户、领导的意见当然要听,但前提是合法。
装修属于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9%,这毫无争议。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我们先理一下道理:甲公司给张三发了8500元工资;张三花3000元还贷、3000元吃饭、2000元买衣服、500元交物业费。我们通常不管张三怎么花,只是给张三发工资即可;其实就是发了8500元工资。反过来讲,张三可以将上述3000元还贷、3000元吃饭、2000元买衣服、500元交物业费在公司报销吗?当然可以,只是换个说法而已;只是我们平时不这么说而已,我们只是不管张三怎么花他的工资而已。
回到这个问题上来,张三来报销物业费,与报销饭费、衣服费一样,我们不用管他怎么花,只是视为给他发了工资即可。
给员工发工资,当然可以据实税前扣除,前提是据实申报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退票费属于航空公司经营活动收费,理应开具发票。但是不属于旅客运输服务,员工出差因行程改变而取得的退票费不可以采取计算抵扣方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取得的退票费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进行抵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第十六条 某些情况下,投资方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方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投资方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投资方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二)投资方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三)投资方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中获得代理权。
(四)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投资方的现任或前任职工、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投资方、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投资方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投资方的名义进行、投资方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比例等。
也就是说,是否合并报表,取决于是否“控制”;是否控制,则须视上述具体情形而定,表决权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您好,解析:节约资金扣除应交所得税再加新旧设备折旧减税即为现金流
28,400*(1-25%)+(16,000-6,000)*25%=23800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公司年会时通过手机摇一摇给员工发放的红包”,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所得,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发红包时谁抢红包可以统计的,只是麻烦一些。由于个人所得税必须落实人头,无其他合法办法。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因此,支付宝给全国用户发红包时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您好,普通发票只要购货方名称和税号开具齐全就可以,其他信息可以不填写!
您好,您说的是电子发票吧?如果二维码信息不全,不能通过二维码扫描识别相应信息,建议退回重开!
您好,经办人开票不报销,会在你的发票勾选系统中产生这张票据,会形成滞留票,引起税务机关关注,因此,如果不属于公司经营事项,不应该开具公司抬头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