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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终奖计税办法,一个年度只能使用一次。既然已经申报过一次,则2018年不能再次据此处理。
二、关于年终奖政策是否废止?10月1日之后发放年终奖,是否全部适用新标准?目前年终奖政策尚待明确,您可与主管税务机关一下。
关于“国税发[1997]54号”等文件“对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文件关于“离职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目前并未因新税法实施而废止。
您好,本流程以上海市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手册》为例。各省市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操作可能略有不同,请与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咨询。
一、业务概述
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网上发起申请,申请以后税务大厅进行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在线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登记通知)推送给纳税人。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存在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
3.增值税纳税人状态非一般纳税人或者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4.纳税人不存在相同类别未办结事项。
三、功能节点
网上税务局——我要办事——税务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四、操作步骤
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认定”菜单,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系统会自动跳出“生产经营地址”、“核算地址”等信息;按实际情况选择或录入“纳税人类别”、“主营业务类别”、“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等信息。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2.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二步:上传附件并签名。
此申请不需要上传资料,请点击[签名并上传]按钮。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知晓CA证书的法律效力。如无问题,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点击[确定]按钮返回事项列表。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点击“文书号”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点击通知书
您好,您的问题未提交完整,请补充~
您好,如果常设机构收取的技术服务费(与常设机构有直接联系),无论是来自境内境外,都需要并入常设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废”、“出售”本身矛盾,既然“出售”,则非“报废”。按照出售低值易耗品处理即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低值易耗品
这个问题规定不是很直接、明确。
普遍认为,虽然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但根据人行的相关规定,结构性存款指金融机构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工具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也就是说,结构性存款已经不单纯是存款性质,而有投资因素。
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文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如果结构性存款在合同中约定保本,取得结构性存款收益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为非保本的,其取得的收益不需缴纳增值税。
您也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印花税采取正列举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上述广告播映合同,实为“加工承揽合同——广告”,理应缴纳印花税。但所谓“项目活动执行服务”,则视项目具体内容而定;建议您对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列项目,自行确定一下。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的定义,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您也可以查阅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作业厅关于加强底层工会经费出入处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目前明确的是,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说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干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办法计算纳税。这样看来,10月1日之后发放年终奖,应当可以适用新税率和新费用扣除标准。
但这里可能也是有所异议,除了上述基于新税法“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是否导致“国税发[2005]9号”废止或者失效?再一种观点就是,年终奖乃是全年奖金,而新税率表及费用扣除标准10月开始执行,那么年终奖是否可以全年适用?
目前关于“年终奖”税收政策尚待明确,您也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我们先来看几个相关名词解释:
工资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人工作的月份,通俗说的就是“哪月的工资”纳税人在哪几个月工作,那么工作的这几个月就分别是每月工资所属期,比如说8月份的工资,工资所属期就是8月份。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应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或计税期间,通俗说的就是“哪月的税款”。对于工薪薪金所得来说,指的是纳税人领取工资的月份。纳税人在哪一个月拿到工资,那么拿到工资的这个月就是税款所属期,因为员工领取工资的同时,支付单位需要履行税款代扣义务。员工在2018年10月8号才拿到9月的劳动工资,那么该笔工资的税款所属期就是2018年10月。
解缴申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来说,扣缴义务人在代扣工资薪金所得扣缴申报期限是次月15日内,如:通俗的说,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当月发放的工资,应在发放的次月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如上所述,2019年1月10日发放工资时须履行代扣义务,则税款所属期即为2019年1月,于2月申报期(节假日依法顺延)申报、解缴,自然适用新法;至于企业如何考勤、考核,那是内部管理问题,与税法无关。
“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赠品,根本来源于客户消费,其实是客户花钱买的。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有两个文件用于参考: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比方说:您卖了1000元的零件,赠送了标价250元的开关。假设上述二者成本分别600元,120元。
零件收入=1000/(1000+250)×1000=800元
开关收入= 250/(1000+250)×1000=200元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1160
贷:主营业务收入——零件 800
主营业务收入——开关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
借:主营业务成本——零件 600
主营业务成本——开关 120
贷:库存商品——零件 600
库存商品——开关 120
开具发票时,如果票面需要体现原价,可以考虑这样开具:
零件:1000元
零件:-200元
开关:250无
开关:-50元
合计:1000元
注:有人喜欢开具零件1000元、开关250-250元以体现零件及赠送性质,其实不太好;容易被认为是开关真的没有视同销售了。
关于“因顾客不需要发票,未开发票”,这由不得顾客,也由不得您,应当依法而行。关于“是否算买赠而不应视同销售”,二者并不矛盾;上述赠送当然视同销售,只是销售价格已经包含在实收金额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