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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方案都可以。
第一种方案: 10%的尾款不支付,记入“营业外收入“,因已完成出口退税,故需要对未支付款项做转内销缴纳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受影响。
第二种方案:10%的尾款继续履行支付。单独签订因交付标的物存在瑕疵的赔偿金协议,单独收取赔偿金,记”营业外收入“,缴纳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受影响。
合同已经履行,但一方履行合同时不符合约定而收取赔偿金。合同已经履行,但对方没有按约定期限付款或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而支付赔偿金的,由于相关税种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因此纳税人收到违约金也应一并计入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征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具体实务操作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解答】您好!
“社税合一规划部门成立小微企业”,您想表达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判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可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50万元,就工业企业来说,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为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为1000万元)。
增值税小微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六、其他纳税事项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欢迎您再次咨询。
一、增值税方面
(一)土地
土地使用权补偿费不征增值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八)土地所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二)地上建筑物补偿
首先看一个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7]969号):对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虽然,现在已经营改增,上述营业税文件已经作废。但是我们知道,营改增目的是减税,其原则是过去营业税优惠都继续执行(或者改以增值税方式执行);而且,目前大形势也是“降税减负”。因此,个人理解,既然过去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现在从道理上讲也不会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相关规定: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三、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您也可以持政府文件、相关协议等资料,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您好,
外藉员工有选择权,既可以按此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享受,也可以按原外藉人员各项补贴免税享受,不得叠加享受。
您好,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只要有父母健在,或一位过世,一位健在,均可按年扣除24000元。
您好,学历继续教育应当提供学藉号,税务机关会与教育部门提供的学藉进行比对,如果是定额扣除3600元的技能与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应当是在取得当月扣除,当月扣除不完的,在当年余下月份继续扣除,不能跨年。
您好,不可以,必须是在主要城市没有住房,但是从你所述情况看,房产证尚未办下来,住房也不属于你,何来的有住宅。
您好,应当在拿到证收的当月定额扣除3600,如果当月扣除不完的,可以延续后续月份,但不能跨年。
您好,收入先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有余额的再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后再扣除上述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您好,是的,可以扣除。
您好,定额扣除的不需要发票,大病医疗支出需要提供票据。
您好,子女教育要提供学藉号,购养老人要提供老人身份证及户藉本,具体后续征管文件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