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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您好!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预提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纳税调整也应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除非上述另有规定)。
【解答】您好!
上期金额是指“上年同期金额”。
【解答】您好!
抱歉,您所说“票扣”、“账扣”等,我是第一次听说。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一、(五)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解答】您好!
财税[2005]25号文现行有效。
【解答】您好!
(1)非居民财产转让,税费全部由中方承担,计算代扣代缴税款时,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按收入减股权净值后的金额换算。
(2)依据税务总局2017年37号公告,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的,分别按以下情形进行外币折算:
(一)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
(二)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前自行申报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应当按照填开税收缴款书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限期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作出限期缴税决定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未扣缴税款。
【解答】您好!
各地税务局的处理不同,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
1、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可以填负数,但必须税务部门同意。
2、“未开票收入”填写未负数,已经被列为申报比对异常情况,网上申报是无法通过的,需要准备资料去纳税大厅申报。
3、只要是真实发生业务,以前月份申报了不开发票收入,这个月把不开票收入又开了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可以填负数,但不能超过原先开票金额。需要有未开票收入明细清单备查。
各地口径不一致,建议在申报前咨询主管税务局。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出台针对小微企业核定征收文件。小微企业核定企业所得税适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30号。
【解答】您好!
如果上述属实,那这样处理算是正常流程。当然,还是建议尽快(最好当期)重新开具发票。因为金额比较大,也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及时沟通。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2018月5月1日后按合同约定给客户按17%的税率开了1774.81万元,对方一直没有认证,6月底认证时发现税号有误,现退回发票,重新开票按17%还是16%开票”。如果2018月5月1日后按合同约定给客户按17%的税率是正确,现退回发票,重新开票按17%;如果2018月5月1日后按合同约定给客户按17%的税率是不正确,重新开票按16%。
【解答】您好!
“上期金额”即为上一期的数据,比如利润表是按季报填的,所以“上期金额”即为上一个季度的数据。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因此,个人将其使用过的汽车销售给企业,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售价超过车原值有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无所得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好,我认为考CPA并不一定需要辞职。您只要保证工作时间当中抽出每天至少一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周末安排更多,能够去系统的进行学习。我个人不太建议辞职以后专职考CPA,这样压力非常的大。如果CPA没有及时考过,而工作又没有开展的话,在经济方面会有一定的压力。所以建议您只要安排好时间,是可以较好的二者兼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