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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编传话:转包后,相当于先购进再转售,应对外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符合条件的均可以抵扣,财税2018 70号未限定进项税额的来源。只要你司属于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即可申请退税。
您好,请您参照课件,对照十八个行业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判断。
您好,同期是15-17三个年度。
【解答】您好!
其实,抠字眼来说,“不动产租赁服务”包括两个范畴:不动产租赁收入、不动产租赁费用(支出)。当然,我猜您可能不是这个意思,您的意思大概是: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和不动产租赁费(收入)是否一样?不动产租赁服务(支出)和不动产租赁费(支出)是不是一回事?答案非常简单:一样。
【解答】您好!
一、如果只是转让“资质”,恐有违规之嫌。而违规前提下,显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存在退还一说。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一、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
(一)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8个大类行业,详见附件《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录》。
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医药制造业
3、化学纤维制造业
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金属制品业
6、通用设备制造业
7、专用设备制造业
8、汽车制造业
9、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仪器仪表制造业
13、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研究和试验发展
16、专业技术服务业
17、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8、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二)电网企业
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的全部电网企业。
【解答】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按月或季预交,年末汇算清缴。预交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如果没有利润就不用缴纳,也不用进行账务处理,一季度多缴的,年末汇算时进行清缴。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8273老师您好!充电桩运营公司(不自己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增值税退税的行业?
【解答】您好!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 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
一、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
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具体范围如下:
(一)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8个大类行业,详见附件《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录》。纳税人所属行业根据税务登记的国民经济行业确定,并优先选择以下范围内的纳税人:
1. 《中国制造2025》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10个重点领域。
2.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录》
序号 行业名称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
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医药制造业
3、化学纤维制造业
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金属制品
6、通用设备制造业
7、专用设备制造业
8、汽车制造业
9、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仪器仪表制造业
13、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研究和试验发展
16、专业技术服务业
17、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8、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根据上述规定,充电桩运营公司(不自己生产设备)不在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目前目前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奖补政策。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解答】您好!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解答】您好!
一、既然只是“兼职”,则这属于“经纪代理劳务”,应当作为“销售费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三、公司负有法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您好,出口企业当期如果内外销应纳税额为正,则留抵税额不存在,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是给予了退税的待遇的,留抵税额不应当再予以退还,否则就是双重优惠了。如果是出口免税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项目进项税额本就不应当抵扣,也不存在留抵税额退税问题 ,出口征税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留抵税额应当可以退还。
【解答】您好!
这要区分两种情形:
一、如果购入时依法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则此时依照3%征收率减按照2%计算增值税额,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二、如果上述之外情形(已抵扣或者依法可以抵扣而未抵扣),则须依照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可依法开具专用发票。
参考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解答】您好!
为境外公司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不计入费用中,应冲减应付账款,当然也不可税前扣除。需设置“应交税费—代扣代交***”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贵公司可能提出的的是能否享受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 一、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
一、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
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具体范围如下:
(一)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8个大类行业,详见附件《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录》。纳税人所属行业根据税务登记的国民经济行业确定,并优先选择以下范围内的纳税人:
1.《中国制造2025》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10个重点领域。
2.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电网企业
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的全部电网企业。
二、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纳税人条件
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因此,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电网企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的全部电网企业。贵公司为发电类企业,不享受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