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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根据测算“公司给特殊技术员工工资8000元,另想在2019年起每月付奖金3-5万元”按月计入综合所得计税税额小于但按年终奖计税税额,建议按月计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根据劳社险中心函(2006 60号)规定,职工奖金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保。
您好,根据付款到期时间在一年以上还是以下,划入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和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目前我国准则基本与国际准则接轨,且这块并无争议,可以放心参考国内准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一)预收房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二)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确认收入、计提增值税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四)申报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解答】您好!
用工形式由单位自行决定,如果单位与对方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就应该以劳务费用形式支出(需要取得劳务费发票税前列支),单位不用代扣代缴社保。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一、发票开具时点有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一节: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若虽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但依法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例如:租赁服务预收款项),则仍可开具发票。
二、既然发票已经开具,则不能任意红冲、重开。发票红冲限于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