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解答】您好!
一、个人所得税范围的“工资薪金所得”本来包括了企业所得税范畴的“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是否出台没有关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两个税种。
二、关于此文件,其实描述挺准确了,从语文上理解即可,没有必要抬杠。显然,福利性补贴就是放在工资表中、按月一块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之类,这个在“国税函〔2009〕3号”列于福利费之中,但其显然作为工资薪金更加合理。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才有此规定。“企业每年发一次的中秋礼品卡、体检卡、年底阳光普照卡等”,当然并不是固定性补贴。
三、“假使2015年第34号没有出来,只要交了个税的福利都可以作为工资扣除”是您理解错误,福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代表就是企业所得税范畴下的“工资薪金支出”。
【解答】您好!
支票发生错误按规定应该退回,从新填写。建议与银行协调解决。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因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贵公司向新疆地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对每台设备维修一般不超过1到2个工作日,不属于“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范围,发票仍由贵公司在机构所在地开具。建议:贵公司依据上述税收法规及相关政策同维修地税务机关协商解决。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因此,公司给员工发放购物卡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给客户发放购物卡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您好!您的问题比较敏感,不是简单的先卖给墨西哥,然后转卖给美国就可以要绕开301调查的。一般会需要出口商提供原产地证明,要开具墨西哥的原产地证明,就需要在当地做适当的再加工。简单的转卖不符合开具原产地证明的条件。
【解答】您好!
主体文档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架构
(二)企业集团业务
(三)无形资产
(四)融资活动
(五)财务与税务状况
本地文档主要披露企业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概况
(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
(四)可比性分析
(五) 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解答】您好!
至少截止目前,没有任何一条税法要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必须以缴纳社保作为前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解答】您好!
出售旧汽车不属于资产损失,也无需到税务机关备案。财务上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处理。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解答】您好!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七)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也就是说,虽然您也需要做预缴申报,但是要扣除支付给外包部分金额,而不会重复纳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因此,此次政策调整时对销项税税率的调整,与进项税无关,所以,对已抵扣过17%进项税的固定资产(4S店的上户试驾车)5月份销售,按16%税率缴纳增值税。
【解答】您好!
首先工商核名,然后提交材料:公司章程,租赁协议等,工商注册领营业执照。
【解答】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一、(四)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而会计准则、增值税条例规定,与之类似。
借:银行存款(差价)
库存商品(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取得专用发票且依法可以抵扣)
贷:主营业务收入(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新)
贷:库存商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