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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可能比较笼统,我大致谈谈看法。
2016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并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届时将替换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IAS 17)。
其实,整个准则太长,也不方便一一详述,对于承租方来讲,无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承租人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实质上,也就是取消了“经营租赁”,全部适用“融资租赁”。打个比方:您取得商业用地,使用期40年,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但账务处理确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这个也是一样的道理。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结合“财税(2016)47号”文件“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其关键在于“费用化支出”,而不包括“资本化(资产化)支出”。
上述装修成本,若对象乃是自有资产,则并入资产价值,一并计提折旧。若对象乃是租入资产,则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801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通常情况下,装修完毕次月起摊销即可。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二、(二)3.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221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之前有个说法,印花税属于一次性税种,直接计入损益类科目(原先使用“管理费用”)。在现在实际工作中,印花税通常也属于持续发生项目,比如购销合同、建筑合同、运输合同等,而且税务方面也是和其他税种一样,采取定期(月)申报纳税的方式。因此,还是通过“应交税费”核算较好,也方便查询、统计。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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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规定非常明确,毫无争议,购销合同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之一种(与股东几个无关)。
二、作为只有一名股东的公司,可以设置执行董事及监事,且二者不得兼任。
三、明确一个概念:“法人”即公司。但我猜想,您(及许多人)所讲“法人”,大概是指“法定代表人”;即使一名股东,“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是股东(虽然大多时候是),但我又猜想,您说的应当是指“变更股东”吧?以下回答基于所述假设;若非如此,另当别论。
股权转让只是股东之间的业务,被转让公司最多涉及实收资本明细科目变化,而股东涉及印花税(双方)、所得税(转让方)。
(一)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91)国税发155号文件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此,股权转让环节的印花税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协议上标注的转让金额,税率万分之五,由转让双方各自缴纳。
(二)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六条相关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股权转让收入
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2、股权原值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3)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4)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5)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3、合理费用
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相关要求,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按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综上所述,员工住宿租房费用,乃是工资薪金(职工薪酬)组成部分,应当一并缴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征收对象乃是《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列凭证及视同凭证。
一、业主将1000万的合同承包给承包方
此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万分之三。双方各自缴纳,即业主、承包方分别缴纳印花税3000元。
二、承包方将800万工程分包给施工方
此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万分之三。双方各自缴纳,即承包方、施工方分别缴纳印花税2400元。
三、至于所谓“管理费”,并非印花税征收范围。
综上所述,各方印花税金额:
业主:3000元
承包方:3000+2400=5400元
施工方:2400元
您好,报关专用章是出口公司自己的章。报关行向海关报关时,需要上交合同、发票、箱单等资料,这些资料上需要加盖企业的报关专用章。报关时用报关专用章或者企业的公章都可以,一般企业规模较大时都会用报关专用章。只要有进出口经营权,海关就会要求企业刻制报关专用章的。
一、按照规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二、退休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保,当然是指单位、个人皆不需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