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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开具的不征增值税的普通发票只是作为购买预付卡的往来凭证,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应当在实际使用时向商家索取销售清单作为费用扣除的合法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因此不是相对应的分类,上述简称属于开票有误,不能抵扣,只能采取开红字发票再开蓝字发票的方式。
简码是对应到最末级的分类的,一般前11位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商品与服务品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应填写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也应要求其开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目前仍未升级完成的开具的带有简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可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因此不是相对应的分类,属于开票有误,不能抵扣,只能采取开红字发票再开蓝字发票的方式。
【解答】您好!对已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果该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那么后续支出应单独计价并按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规定,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解答】您好!国税负责增值税的征收,地税负责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但国地税一站式服务可以在国税申报大厅全部完成。如果都有认定,建议您与地税联系,根据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征收管理的模式来确定怎样缴纳。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解答】您好!C公司和D公司构成关联方,属于“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题中A 公司持股D公司 50%按权益法核算,A对D重大影响;A 公司持股B公司 100%,B公司持股C公司100%,所以A 公司持股C公司100%,A对C控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三条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四条 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文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二、(一)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解答】您好!您的问题分三方面答复如下:
第一、劳务派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第二、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方与承包方按照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劳务外包应按照其业务实质,具体分析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三、人力资源外包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 三、其他政策
(一)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因此,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A公司经营范围中包括“劳务派遣”或增项“劳务派遣”,可以按上述政策,由B公司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
【解答】您好!美资企业在中国建厂,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解答】您好!题中描述的业务,香港公司是非居民企业的股权交易,根据2014年109号文和2015年40号文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仅适用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交易。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应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7号公告。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公允价值来确认股权转让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