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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国外市场的业务。
资质要求
1.经营人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2.用外汇购进的进口原料,零部件必须加工成成品后出口。
3.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的所有权归经营人,经营人自负盈亏。
㈡进料加工增值税:进料加工业务进口料件一般是免征增值税的,出口时免税进口料件这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存在退还的,所以我们在计算免抵退税时,要计算一个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进料加工关税:按加工后复出口的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出口时这部分材料免征出口关税。
进料加工:进口时免税,出口时与其他出口产品一起计算退税时,就要计算“免抵退税抵减额”,因为外销收入中包含免税进口料件,如果按照外销收入计算的免抵退税就高于实际的免抵退税额,所以要计算一个抵减额用于调整免抵退税额;同时要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因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调整的是征税率高于退率税不得免抵退税的部分,但外销收入中含了进料加工使用的免税材料的价值,进料加工进口材料本来就是免税的,不存在免抵退的问题,如不调减就多计了不得免抵退税额。
㈢退税流程
(1)登记备案: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第一次进料之前,应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业务贸易批准证》、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表》(企业打印),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出具。料件进口后,生产企业应向退税部门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企业打印),并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和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报关单。退税部门审核无误签章后,上报退税机关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3)退税抵扣。生产企业在取得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 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当月,根据证明中的“不得免税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参与当期征(免)税和免抵退税计算。《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按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出具。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 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时,除提供一般贸易所需凭证资料外,还需提供装订成册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企业打印);《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和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报关单复印件。
(5)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在海关核销后,应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企业打印),并提供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复印件);《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通知书》;向海关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如有间接出口须提供间接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提供手册原件(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到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解答】管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用分摊。仅供参考
您好:将存货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分录如下:
假设存货成本80,公允价值不含增值税100。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97
贷:库存商品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由于赠送样品给客户,在准则上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因此不能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在汇算清缴时应调赠视同销售收入100,视同销售成本80。
相关规定如下:
1、《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2、《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 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参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租赁厂房屋顶,建光伏项目,出租方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出租的建筑物如果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为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5%;出租的建筑物如果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适用税率11%。
从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来说,贵司向医院支付医药费,接受医疗服务,取得发票,发票抬头是贵司,当然归属于贵司、由贵司作为入账凭证。而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的对象是贵司,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及赔款的收据、以及贵司从医院取得的发票的复印件入账。
建议与保险公司协商,按正确的方法取得和使用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开具与交易内容不相符的发票。如果销售的货物就是油漆,自然没问题,如果销售的货物不是油漆,那自然不能开成油漆。虚开发票,有较大风险。
这种情况可做成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经生产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返销出口的业务。进料加工贸易,海关一般对进口材料按85%或95%的比例免税或全额免税,货物出口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
来料加工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我方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来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加工企业加工费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计入成本。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建议贵公司一是将附表一、主表数据清零,重新填列附表一,看一看主表生成数据是否正确;二是重新更新一下申报系统,上方法如果无法保存,请同主管税务机关或负责税报系统维护的软件公司联系修复。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因此应先计算出进项税额(包括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以及加计2%计算的进项税额)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尔后以支付购进款项扣除进项税额后作为成本入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作服饰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不属于职工福利。
你公司提供的是技术服务,按会计准则-收入准则来核算相应的收入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
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因此贵司是否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业,要依据上述政策进行判定,采用加速折扣的现在采取的是以表代备,以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与汇算清缴申报表即作为优惠实现的方式。
具体费用等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处理,作为成本的作为成本,作为期间费用的作为期间费用。
您好:
一般来讲,占有40%股份,应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假设子公司亏损100万元,则母公司账务处理:
借:投资收益40(100*4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0
可以根据对方相关的审计报告或者对外公告等作为附件。
企业所得税上,该亏损不得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
如果亏损较大,导致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为零后,则根据以下规定处理: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以后,考虑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继续确认的投资损失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科目;因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导致投资企业需要承担额外义务的,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义务,应确认为当期损失,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除上述情况仍未确认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账外备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