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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应按以下政策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十一)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预售属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开具“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实际为“***”,不产生增值税税额。后期办证的时候正常开具销售发票,无需将预收款发票冲红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七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因此,信托投资公司以1个季度为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基金公司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由于北京代表处需要在中国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无论采用据实核算还是经费换算,都需要成本费用明细和票据。所以应该在北京代表处做账。
根据香港税法,不对香港以外的所得征税,因此把香港以外的收入和成本费用票据寄回香港,除了公司自己管理上的需要外,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寄回。
报废资产,如果处置,即销售或视同销售,应当申报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可写“出售报废设备”等。
1、不是代垫费用。因为这属于关联企业间的货物购销行为。但可以做成代购,境内公司收取手续费,货款由境外公司支付给境内供应商,如果支付给境内关联公司则就成了关联购销,境内关联公司需要确认收入。
2、境外公司拿中国发票没有意义,如果境内公司需要可以抬头开境内公司,境内公司开形式发票给境外公司。
3、如果是关联购销模式,可以申请出口免税,如果没有申请则需要按17%缴税。如果是代购模式,境内关联公司就代购费缴纳6%增值税。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工厂进项又比较少,(外购辅助材料比较少发票、人工又没有进项)税收负担比较大”。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是以票抵扣进项税,无法正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无法抵扣进项税。专家建议:一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是违法行为,税收风险极大,不能采取违法行为减轻税负;二是如果公司生产、管理、销售可分拆,可通过分拆方式设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解决增值税税负过高的问题,但需综合考虑生产、管理、销售方面可行性,以及综合成本提高等因数。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企业在建工程里有几个工程项目。发生了几百万的设计费、策划费、等前期费用。但这几个工程项目经过3年了。没有进展。基本项目就要流产了”。存在一定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贵公司在建项目发生的损失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损失条件时应及时确认当期损失。损失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存在不得扣除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贵公司取得不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先认证后再作进项税额转出,避免形成“滞留票”。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因此,上述政策除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外,其他情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贵公司可以按客户要求开普通发票,开具后正常申报纳税,税收方面对公司没有影响。
不到5万美元,银行付汇不需要税务局支付备案。如果佣金比例超5%会在汇算清缴时被限制扣除金额,但税务局不会因为比例超5%质疑合同的商业目的,只要限额扣除缴税,税务局不管。合同不备案将来税务检查时有可能被查出。
上述业务存在涉税风险。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们关联企业公司无偿借我公司一台车”,实际为无租的租赁行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贵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必须签定租赁协议(无租),如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修车费由承租企业负担,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即发票抬头开给贵公司,允许税前扣除,但保险费随车籍开给关联企业,不能在贵公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