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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传话:
以下回答是基于这笔钱没有实质的打款。
1、支付方这边,支出金额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企做成本费用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扣除”。
该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故不允许税前扣除。
2、接受支付款这边。做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问题:由于无业务实质,你公司收到钱后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票和普票),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开票有虚开发票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可以申请汇总向总机构缴纳增值税,比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11〕166号)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分支机构均为直营门店,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并且各门店不单独设立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设置账簿,不独立核算盈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意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苏州市(含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范围内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自2012年1月1日起在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采用 “统一计算应纳税额,按销售额进行分配,由分支机构按收入级次分别预缴申报入库,由总机构汇总办理纳税申报”的方式。
有些地方采取的是统一计算,并不需要预缴,因此需要区别对待,具体向所属省级国家税务局申请汇总缴纳,否则只能各门店单独作为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第七条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其中并不包括因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所产生的利息,故不能计入土地成本进行扣除。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对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作了如下规定: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3)可以。
答案仅供参考,谢谢。
一、这里说的押金,是指包装物押金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中规定: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二、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从上述二个文件规定看,逾期包装物押金要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从2017年5月1日起,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不需要再为外出经营许可证备案和注销事项往返折腾,也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将可以直接在企业机构所在地完成开票申报。您可以看下我们的课程11号公告解读哦。https://www.bolue.cn/onlines/76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政策对比】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三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户行信息只要是真实的信息,你公司与客户都能正常使用不影响你们的结算就行。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贵司系提供广告服务,相应的成本是贵司广告收入的成本支出,并不是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支出,相应的成本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因此该会议应当由贵公司提供,则相应为会议支付的住宿、会场租赁、租车、餐饮等作为发生的成本处理,可以向各参会单位开具会务费发票,但如果上述会议并非由贵公司提供,
则建议按经纪代理服务申报纳税。
一、既然定的是运输协议,那么,这个业务是运输业务,在发票上就应填开运输费, 在《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中规定: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从这条规定看,提供加油费发票是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是虚开发票行为。如果按加油费进行了增值税进项抵扣,加油费是按17%算的,但运输费是按11%算的,那么就会多抵扣进项,是虚抵多抵进项税额,要说是否可以支付,作为企业财务,你有权支付,但在税务上是不能认可的,也不能税前列支,有补税、罚款、降低纳税信用等级等风险。
二、如果你公司与个人定的是运输合同,这个个人如果是个体户,可以要求他去开运输发票给你公司,但不能是加油费发票,道理同上;如果与自然人个人签订运输合同,这个自然人可以去代开运输发票;或如果只租车给你公司,他可以去开租赁发票,仍不能开加油费发票。
小编传话:
注意负债比率的结构,尤其是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搭配,考虑负债率、流动比率,同时注重周转慢的资产的存量。
注意企业主营业务为主的业务模式的搭建。
小编传话:
财务分析部门的人不需要太多,四五个人即可。但这四五个人,更多的是跟业务部门间的配合,最好能把相关的业务部门,合在一起群策群力。这里面当然有一些技术的手段,如技术部门、IT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来一起协作。但更多的是说,财务分析部门和业务部门融合,产生共同的整体的方案和分析的路径或成次、架构等,来实现想要得到的结果。
小编传话:
横向比较,除了上市公司公布的数据可以容易取得外,对于公开数据找不到合适的公司做参考的话,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第三方购买数据,可能需要花费一定成本,但一般几千左右,企业可以综合考量是否有必要
(2) 可以让业务在同渠道或同客户处取得竞争对手的数据,这个需要看业务与客户的关系维护如何
(3) 可以上一些行业网站搜寻一些行业数据,一般行业网站会定期发布一些行业数据情况
如果两个公司之间规模差异大的话,如何参考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本公司参考:
答:可以设定一定系数来进来测算,比如规模系数,比如企业生产能力是上市公司的多少、资本规模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