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2025年下半年和2026年上半年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半,需要根据2024年汇算结果判断,2024年不符合小微条件,2025年下半年和2026年上半年就不能享受。
没有这个说法。无论金额、价值、面值大小,皆构成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期初入账
借:使用权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
分期结转
借:租赁负债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注:考虑到3年后资产尚有价值,因此不能全额计提折旧。
期末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使用权资产
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仓储服务包括:
农产品仓储服务
专业仓储服务
运输货场仓储服务
商业流通仓储服务
其他仓储服务
您可据实选择,若上面四个皆不属于,则可选择最后“其他仓储服务”。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从税收角度,没有对资质的限制和要求,更强调是业务真实,确实发生仓储业务就可以开具对应的发票。
一、相关政策并不禁止“吸收一家外地的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成为分公司”。
二、但是,综合保税区海关及税收政策,仅限于保税区内适用,而不会因此延伸到区外分公司。
这个可以自行选择,当然,其实最终结果一样的。
一、选择80万为不征税收入,那么,对于这80万对应的折旧,就不能税前扣除了。
二、选择80万为征税收入,那么,对应这80万对应的折旧,则可以依法税前扣除。
其实,是这么一个逻辑。
一、个人所得税以自然人为纳税人,正常应当提供自然人相关信息。
二、但是,就如上述情形,无法取得相关信息,则可以汇总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理所当然”,而是基于一种“无法获取”的事实而不得不为之。
提供服务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若符合免税条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关于税负率,需要准确理解这个概念。简单来讲:先有税额,后有税负——而不是反过来,税额则是依照税法算出来的。
比如:甲公司、乙公司2025年销售额都是1000万。
甲公司销项税额130万,进项税额200万(当年恰好买了台机器),那么甲公司一分钱不交,税负为0,没问题。
乙公司销项税额130万,进项税额50万,应交增值税80万,但是只交了60万,那税负率就是6%了,但还是有问题。
也就是说,有没有风险,不在于税负率高低,关键在于据以计算税负率的税额,是否依法、据实计算并申报缴纳了。
这是劳务报酬所得,但是税率不止20%了。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