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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七、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税务机关执行时不论是否为房地产企业,均执行“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017年12月31日后能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税务总局另有规定。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专家建议:“11月的工资表做完后,已全部入了当期的人工成本,并代扣(计提)了个税”,一是工资表职工签字,二是将应付职工薪酬所欠发的工资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三是11月份个人所得税正常申报,由企业垫付缴纳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贵公司拟设立的投资公司取得有限责任公司分红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免税收入,在全国适用。
因此问题
1.符合居民企业间直接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属于新疆5免政策。如果霍尔果斯设立创投公司取得转让收益,可以享受5免税收优惠政策。
2.成立投资公司时需进行创投备案的管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而是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销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因此,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账务处理应当按照以上法律法规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新准则关于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的规定
新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是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在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企业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应当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在具体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下列各项后续支出,通常出力方法如下:
1、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加入当期费用。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按上述原则进项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提示:1.根据上述可以自行判断下;2.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修理费是计入管理费用,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此,属于相关政策规定的劳动保护工作服,其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认证抵扣;除用于劳保工作服外具有集体福利性的工作服,其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不可以认证抵扣。
贵公司买化肥赠送农药,实质上不是无偿赠送,是一种促销手段,税收上按兼营免税项目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因此,贵公司可以组成套装进行销售和买化肥赠送农药这种促销方式,但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公司更正申报8月进项税转出后8月还有留抵税额”,如果公司更正申报8月进项税转出后当期存在应纳增值税,应征收滞纳金,否则不应征收滞纳金。
若香港公司是受益所有人的话,是否可以申请香港的税收协定要看中间BVI公司的“税收居民身份”。如果中间BVI公司是香港税务局认定的香港税收居民,香港公司是上市公司,根据《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可直接认定申请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第二个问题根据《公司法》,股东通常不能决定直接将股息分配给不是其直接股东的香港公司,但是实务中股东可以通过指定香港公司收款的方式由其代为收取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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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营改增后,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不是不征收增值税,应开具免税发票(税率为**),按免税业务进行申报,会计上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核算。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195号
2.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高薪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研发费用是税务口径,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不能扣除的费用不可以作为高企的研发费用(比如预提的费用汇算清缴前未收到发票的费用不可以作为高企费用)
【解答】您好!根据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七)生活服务。生活服务是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生活服务业包括了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是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7年第11号 五、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上述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并未直接规定其他生活服务业不能抵扣进项税。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出口佣金一般为支付给客户公司或其业务员的,服务的标的是出口业务,并不是完全在境外发生的,增值税是需要代扣代缴。如果完全发生在境外,所得税不用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