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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必须是代理服务,不是转售货物。您如此操作资金流有风险,建议签订代理协议,把乙方定位为代理人。虽然您以上资金如此支付不必然有问题,但给税务机关解释起来很费劲。
对于您具体的股权支付比例等详细信息不确定,一般性理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贵公司溢价收购因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您计入了营业外支出,应该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后仅该笔分录,应该出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出现贷方数,怎会出现借方数;
另外,具体是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减以后期间应纳税额,一般是根据汇算清缴后报表上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而不是根据您单笔调整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账面金额确定。
【解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贵公司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与支付款项应该按两件事处理,如果贵公司是真实的交易,确实欠对方货款就应当支付。而被认定的增值税发票虚开按规定接受处罚后,要从新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关于业财融合,财务怎么样更好的去推动。坦率的说,在这个问题上,财务人员必须要去找到对方的痛点在哪。比如说如果我是一个销售部门的财务,那我要学会博弈论,要了解采购中还有谈判过程中双方不同心理,要通过这个心理来设计几轮报价,报价中间不同的策略是什么;我要了解市场,我通过市场和其他地方的竞争对手的价格来给对方增加心理压力;我要了解生产过程,去看生产过程中间的每一步的数据对应是不是真实,偏差在哪里,过滤掉这些杂质以后,得出的结论是什么。然后通过这个来帮助供应商一起成长,这些都可能推动财务本身在采购领域增加影响力。
除了抓痛点以外,你还要找合作伙伴,要让合作伙伴,看到你能帮助他解决问题,然后不断的加大他对你们共同感兴趣的方向的投入和支持。只有抓住了痛点,找到了联盟伙伴才能尽可能的把你的事情做得越来越好,影响力越来越大。
坦率的说,人到中年,最可怕的是你的学习能力下降了,你的调整能力下降了。如果这两个能力没有下降,那你学习的速度一定比年轻人更快,因为你有经验有领悟。在这个沉淀的基础上,如果接受的速度不放缓的话,没有人能超过你们的。
如果是后者,很不巧,前面积累的不够或者是学习的能力、速度各方面都不够好的话,这个时候如果再要去转型的话是非常非常困难。那我个人的建议,如果非要转型的话,可以去涉及一些项目管理,软技能的培训,比如说,你要学会讲故事,你要学会带团队,你需要学会凝聚不同职能部门的意见。你可以去往其他的部门稍微拓展一点,比如说了解物流部门或者是销售部门的需求,通过这个来完成自己的知识多元化,然后一步步慢慢去学习。
关于专业财务,我讲的那个领域里面没有包括税务专家,但是跟税务专家也有紧密的联系。因为你如果是一个专业财务的话,你不清楚税收的变化和税收的影响,那么你的最终的解决方案是有很大的缺陷。
我个人认为,专才和税才是可以经常做互换的。我有一个身边的同事,他原本是很好的controller,是专才出身。后来他考下了注册税务证,做了税务的专家,做税收筹划、各种高新技术的设计等等。他现在又考了一个法律的证,三证合一了,有cpa,有税务证,有法律证,变成了一个多元化的人才。他就把整个自己职业生涯的路走的越来越宽。
另外,关于税务咨询和大数据相关,大家可以观察到国家的税务系统还有职能部门越来越多的运用大数据,比如说海关事务总署等等。这对企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因为我们没有大数据的数据。那就要求我们在企业的数据框架里面要有非常多的关于税收的风险的控制。税收风险控制可以帮助我们在业务流程中间去落实去帮助税收,使最后完成的结果是合理的。这是有很多的工作需要去做的,就给这个专才打通到税务咨询的高手,或者说税才变成专才的高手,留出了很大的一个需求空间。
关于在变化中怎样发现新的职业方向,我个人的观点是,学财务专业的对数字是敏感的,逻辑是清晰的。那么怎样靠近未来的大数据,对抗AI和BI给我们产生的冲击?有一些方法,比如说,我们可以去做商务咨询师、数据架构师、流程设计师,也可以做业务评估师、项目管理等等。
举个例子。我们有一个新的员工,在美国学了七年的会计,四年本科,三年硕士,在一家德国公司做了四年的controller,最近选择加入我们公司。那他选择做的项目是跟我们的数据相关的,我们叫IT的coordinator(协调员)。他会去研究市场上流行什么样的软件,怎么把这些软件的优劣针对我们自己本身公司的特点做相应的选择和落地、项目实施、流程梳理、数据优化等等。他做的很开心,他甚至在想未来的加密,比如说,谈的比较多的比特币,还有区块链的研发等等,都是有意思的一些方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因此,公司为部分岗位员工以及全部员工做的体检费,属于企业集体福利支出,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体检机构不予以开具),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司借给兄弟公司一笔1400万的款项,记入其他应收款,年底未还,请问除了缴纳增值税外,还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另若该笔款项年底未还,对我司还有什么其他的风险吗?”。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贵公司借给兄弟公司一笔1400万,属于税收上的贷款服务应税行为,不论是否收取利息,均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因此,贵公司借给兄弟公司一笔1400万的款项,如果未按独立企业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因此,“供货方给我们开增值税发票的单价与合同单价不符,最后的总额不变”情形,发票内容只要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属于合规发票。
【解答】您好!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四)进项税额。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的办公楼可以按上述规定分两年进行抵扣。购买大楼后,租赁给另一公司是又一项经济业务,与贵公司该买大楼是两项业务,应分别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此部分抵扣的税金不会影响原采购公司。租赁方取得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规定的可以全部抵扣。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解答】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15号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税控系统维护费可以全额抵扣,免税额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具体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税控技术维护费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税控技术维护费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